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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召开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交办会议

发布时间: 2023/4/13 20:48:54
来源: 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总结全州县市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全州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全州县市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4月11日,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交办会议。

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州司法局设主会场,各县市司法局设分会场。

                                                                        

会议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州司法局副局长孔跃光同志主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州司法局局长李雄文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红河州的整改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整改任务落实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引起重视,认真研究省级整改工作方案,读懂读细,查缺补漏;对于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复杂问题,要制定出计划方案,逐步完成整改,避免相同的问题在整改“回头看”时再被点名。中央依法治国办将于7月对云南等8省开展督察“回头看”,“回头看”重点针对实地督察未下沉的地区,红河州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迎接中央督察组的到来。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督察整改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相结合,与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相结合,与推进红河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相结合,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效联动、统筹谋划、有序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杜绝“谁被督察谁有问题,没被督察就没有问题”“谁被督察谁才整改,没被督察就不用整改”的错误思维。党政负责人要做到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监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跟踪问效,对推进迟缓的要进行督办,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要对照《整改方案》和指引清单,全面排查,对共性问题和普遍要求做到实事求是,主动认领一体执行;对个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患未然。

二要紧盯关键环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要紧盯任务举措,在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研究破解痛点难点问题、强化反面典型的整改、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全覆盖、推动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整改、突出整改效果、加强督察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下功夫。要严卡时间进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4月中旬结束集中整改,5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更要注重整改质效,紧盯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身边事、麻烦事,让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提升法治获得感。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细化县市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用足用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完善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增强法治建设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充分发挥法治督察职能作用,形成督察整改闭环,以督察促落实。要强化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统筹,合理设置分值权重,优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机制,加强事件研判、调查核实、督促整改、责任追究,及时堵塞法治漏洞,做到“当前改”和“长久立”。

州直机关相关单位(部门)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在主会场出席,各县市党委、政府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各县市司法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出席,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