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三个定位”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让西双版纳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百姓生态获得感更充足,2023年以来,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把大气、噪声污染整治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首次探索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出台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同走出了一条“监督更具刚性、服务更近民意”的新路径,推动公益受损突出问题在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的“双向奔赴”中得到解决落实,为擦亮西双版纳生态文明底色贡献法治力量。
聚焦“三个定位”,创新工作举措。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三个定位”要求,以服务和推动“三个定位”建设为抓手,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创新区”建设上积极探索,主动创新监督模式,聚焦全州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建议,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多次沟通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的方式方法,首次共同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进行尝试,将代表建议中《关于加强噪音扰民综合执法一站式管理的建议》和《关于推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关注的建议》转交检察机关,旨在通过案件化办理的方式,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行法律监督,不断增强“人大+检察”监督合力和质效。
坚持人民至上,落实监管责任。为实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精准转化,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加强工作协同,会同多部门实地开展油烟噪声检测和大气污染防治调研,发现景洪市辖区部分夜市存在油烟、噪声污染,部分商户超标排放油烟和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发现三(县)市人民政府落实法律不到位,未按规定出台明确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监管缺失。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对收到的代表建议立即立案查办,抽调基层院办案骨干组成办案团队,积极运用集体磋商模式,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大气、噪声污染防治领域公益诉讼座谈会,通过“代表阐述事实+检察释法说理+人大监督履职”的方式,就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监管缺失问题与三县(市)人民政府进行现场磋商,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整改。2023年4月至5月,三县(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条款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依法赋权县(市)级监管部门,实现西双版纳州全域覆盖,并积极推动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超标排放油烟、噪声的商户及时开展整改。截至2023年9月,三县(市)人民政府明确的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共开展行政检查1274次,出动8386人次,共涉及5651监督管理对象(或点位),实施39件行政处罚,发现并整改问题3448个,全州油烟、社会噪声及其他有关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事项得到有效管理,大气、噪声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实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使群众关注的大气、噪声污染防治问题得到持续有效解决,2023年12月,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及时把探索开展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联合成立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的意见》,明确每年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资源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问题精准发力,由检察机关从代表建议中发掘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由人大常委会从检察机关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出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通过代表提出建议、人大督办的方式,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并建立双向交送、登记备案、衔接转化、跟踪监督、联合评估、联络通报六项工作机制,促进形成全链条闭环式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监督效能,推动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一体发力、优势互补、深度融合,督促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落实解决,努力让生态文明建设更有温度和力度,擦亮西双版纳生态文明底色,推动“三个定位”建设在西双版纳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