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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印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2/5 11:35:00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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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猴闯市区,大象入村庄,野猪吃庄稼……近年来,在一些地方,野生动物与人类生存空间的重合度加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在生物多样性丰富的云南,引发了人应该如何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更深入思考。对待野生动物,保护是应有之义,但规范管理也非常重要。

近日,云南启动有史以来最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对2351家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进行了封控管理,暂停野生动物相关行政审批。“建议相关部门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对捕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大规模清理整顿。”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陈明勇表示,人与野生动物应该保持距离,敬畏自然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

随着近些年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普遍增强,野生动物与人类生存空间的重合度也越来越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在生物多样性丰富的云南,引发了人应该如何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更深入思考。

野生动物走村入户,烦恼不小

云南动物种类数繁多,素有动物王国之称。随着保护力度的加大,云南省野生动物与人和谐相处的画面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每年飞来云南过冬的红嘴鸥已经成为一道风景。

然而,人象冲突、野猪泛滥等极端事例也偶有发生。云南不乏野兽与人产生矛盾冲突的案例,野生动物与人类的关系异常复杂。

一双大得像眼镜的眼睛,让萌萌的倭蜂猴自带流量。仅2018年4、5月份,云南省文山市就在辖区发现并救助了5只倭蜂猴,其中3只出现在市民家中,另一对母子干脆跑进了闹市区。参与救助的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表示,倭蜂猴频繁出现在文山市区可能是野生倭蜂猴跑到市民家中觅食,也不排除是人为非法饲养脱逃。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蒋学龙表示,救助蜂猴、倭蜂猴的案例多,跟蜂猴、倭蜂猴活动区域和人类活动区域高度重叠密切相关。“保护区大多位于人迹罕至的半山以上地区,但是蜂猴、倭蜂猴对生活区域的温度要求相对高一些,这些区域往往并不在保护区内,而是人类活动区域。”

蒋学龙表示,蜂猴、倭蜂猴频繁出现在人类活动区未必是因为种群数量增加,而可能是无奈之举。“有的地方修建公路后,将原有山林隔离,蜂猴为了去另外一侧,无奈出现在公路上;而出现在香蕉林、农户家中的蜂猴,往往是为了寻找食物。”

如果说倭蜂猴、蜂猴的出现带给人的是惊喜,那么野猪走进村里,给当地人带来的却更多是惊吓。

2018年7月,一头重约200斤的野猪窜入昭通市盐津县豆沙镇一农户家里,导致一名老人受伤。“野猪自身繁殖快,一两年就成群了。”盐津县豆沙镇林业站站长吴再兴介绍,目前豆沙镇六个行政村的片山上都有野猪群居,“它们在山林里非常灵活,云豹或者老熊遇上都未必打得过。”

体形庞大的亚洲象走进村里,轻则毁坏庄稼、攻击破坏车辆、损毁房屋等基础设施,重则伤人甚至致人死亡,野象进村严重干扰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野象分布区群众“谈象色变”。

小兽虽萌,可别留下当宠物养

野兽进入人类生活居住区该怎么处理?陈明勇认为,要科学研判、区分对待,“像野象,比较适合建立保护区对其活动范围进行一定的约束,对野猪种群则应进行数量控制,必须有针对性的科学管理。”

蜂猴、倭蜂猴相对弱小,种群数量也少,部分被解救的倭蜂猴被长时间人工饲养后,已经丧失野外生存能力。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民警郭鑫表示,一些群众将购买或者救助的野生动物私自长期饲养,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野生动物野性,为日后放归大自然带来很大的困扰。

郭鑫建议,对倭蜂猴这样的濒危物种来说,救助者发现了最好请专业人士前来施救。“倭蜂猴脚趾的吸盘力很强,把倭蜂猴从笼子里或树上抱过来很费力,而且容易招致倭蜂猴咬伤。施救后有必要将解救的倭蜂猴尽可能集中饲养,尝试建立谱系明确的人工种群,扩大种群数量,从而为今后野外种群的恢复做准备。”

郭鑫同时也提醒,蜂猴虽然行动迟缓,外形呆萌,但蜂猴实际上是一种有毒的灵长类动物,私下养着当宠物,风险不小,“蜂猴胳膊肘内侧的腺体能够产生毒素,对人体有害。而且,蜂猴牙齿尖利,会咬人,被蜂猴咬伤一定要及时打狂犬疫苗。”

相较于种群数量少的蜂猴,盐津县的野猪泛滥触目惊心。鉴于野猪繁殖过快,对人有较大安全隐患,豆沙镇专门成立了专业猎捕队,一方面加强巡逻防控,同时选择时机对野猪进行限量猎捕。“虽然野猪频繁肇事,但村民私自下毒、下套猎捕野猪仍被严格禁止。”吴再兴说。

为了尽可能让野象远离村庄,云南通过建设“野象食堂”等方式,试图引导野象回归森林觅食,减少对庄稼的侵扰。不过从保护人身安全角度,最管用的方法还是人盯象,通过野象观察员和无人机对象群实施及时监控,当发现大象靠近村寨,通过手机APP或短信对当地群众进行预警,并启动相应预案。

不过,对于一些频繁肇事的野象,云南如今已经在尝试对其进行捕获。2019年4月,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就成功围捕一头肇事野象。“现在能做的是尽可能避免人象面对面接触。”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所工程师郭贤明说。

无害化处理,阻断可能的传染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1月29日,云南省林草局成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家组。1月30日,出台包括群防群控、关停展览等15条工作措施,1月31日,印发《云南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州市林草局在全国疫情期间,切实落实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措施,坚决阻断野生动物可能的疫情传染源。

截至2月2日9时,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联合清查行动1571次,出动人员16806人次,检查各类场所18299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408次,刑事案件立案14起,抓获嫌疑人10人,查处林政案件39起,在全省范围内形成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严打震慑态势。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云南启动有史以来最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2月4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再次发出倡议: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切实做好人工繁殖场所的防疫卫生和饲养工作;如果发现被遗弃的野生动物,请市民及时与当地林草部门、森林公安机关、野生动物救护机构联系,这些部门会就地、就近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如果已经未批先养或者超范围养殖野生动物,请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的封控隔离,待防疫结束再行处理。

面对此次疫情,专家特别提醒,公众要坚决拒吃野味,注意个人卫生。

陈明勇看来,对待野生动物的方式,从物种基因保护、文化保护以及将来的发展角度强调保护是应有之义,但也并非纯粹的保护,“管理也非常重要,不管理,有些野生动物到处闯祸,危害很大。”

陈明勇表示,管理包括很多方面,对社会公众加强宣传,对从事野生动物保护、林业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野生动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农作物保险赔付体系,对不同物种的科学区分对待……能做的很多。

在一些地方,以前遭到捕杀的野猪会被当地村民腌制后食用,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当地已经禁止食用包括野猪在内的野生动物,并加强了监测,严防可能引起的疫情。

“我们对野猪捕杀后会进行无害化处理,集中进行焚烧掩埋。最近,再次提醒野生动物生活区域周边的居民,远离野生动物,不购买、贩卖、捕食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吴再兴说。

吴再兴建议,针对盐津野猪成灾的现实,单靠基层应对能力有限。“建议上级政府牵头,科学规划,一年或者两年定期大规模捕杀一次,限制好野猪的种群数量,不然哪怕人不去打扰野猪,野猪也会频频造访村庄,不利于传染病的防控。”

盐津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为进一步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盐津县林业主管部门将在近期实施限额猎捕猎杀,科学合理地调控好野猪的种群数量和结构。

“野生动物活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依据生存需求四处活动。社会公众一定要和动物保持适当距离,包括当地居民、外地游客和相关企业,尤其要有包容退让的意识。”陈明勇表示,希望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社会大众对自然能有更多的敬畏。(杨文明 徐前)

《人民日报》(2020年02月05日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