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中对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宪法建设上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具有开创性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鲜明特征。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克服了一切旧宪法只代表少数人意志、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我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并长期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党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三是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四是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五是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六是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七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必须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必须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必须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必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必须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内心真诚的信仰
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在宪法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上下功夫。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
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切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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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2018年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个坚持”之一。
2020年11月16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纳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
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022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文章概括了新时代十年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的新鲜经验(即“七个必须坚持”),其中之一就是“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