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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之中

发布时间: 2023/8/14 22:08:57
来源: 光明网-学术频道


作者:张慧(湖南工商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青年强,则国家强。如何实现青年强,教育是根本。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育人”,在于“育德”。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唯有“育人”“育德”两手抓,才能实现青年人之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实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目标。其中,课程思政发挥着重要的抓手作用。202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出台,进一步从规范性维度明确了课程思政在立德树人任务的重要地位,课程思政在“育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如期实现这一目标,前提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关键在加强高素质的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的培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对新时代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具体要求,高等院校作为青年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肩负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任。新时代我国法学教育应在提升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注意加强德育,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观教育相结合。

但是,当前“重智育,轻德育”仍是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问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法学教育的重点多集中在“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实践性思维培养”等方面,虽然后来逐步认识到法学专业德育的重要性,效果仍不甚理想。事实上,教育的过程,无时无刻不渗透着以价值构建和意义阐释为目的的价值科学或文化科学。我国应当培育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而不是只有技术的法律工匠。换句话说,法学教育,要注意坚持一种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应注意塑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品格。其中一个重要的路径,就是进一步推进法学教育的课程思政改革,加强对法学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推动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法学专业课程始终,促使“法律知识传授”与“思想政治教育”实现有效衔接。

在社会多元价值交织渗透的复杂背景下,单纯或过度地依靠思政课对法学学生进行价值引导的局限性日益凸显,亟须发挥多学科优势全课程全方位育人。法学是偏理性的学科,感性必须和理性、感性体验必须和知性认识叠合起来,才有可能真正使某种价值观念得到深入、稳定、持久的理解和认同。同时,法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典型学科原本就有育人功能的优势,作为正义之学,法学教育蕴含着对意识形态的塑造与完善之意以及公平、正义、诚信、爱国、公序良俗等价值原色,具有德育的天然优势。基于法学学科的专业特性与内在价值属性的综合考虑,其与思政教育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更加突出。

新时代进一步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能够有效契合法学专业的价值诉求,能够有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指示,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大批“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二、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的路径阐释

(一)树立课程思政观念,完善教学目标

新时代进一步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首先要注意树立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理念。课程思政理念的树立,是贯彻法学课程思政改革的一大前提。法学专业教师,需努力树立课程思政的理念、注意养成课程思政自觉,不仅要做传授专业知识的教书匠,更要立志成为塑造学生品性的“大先生”。在坚守专业定位、注重学科视野的基础上,主动进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在提高专业素养的同时,时刻注意把提升学生群体的理想信念与家国情怀、提升学生群体的文化素养与人格完善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来抓,坚持在兼顾法学专业理论性、学术性、实践性的同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和导向,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内容融入课程设计及课堂教学中,努力实现对学生的有效引导。

新时代进一步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要进一步完善教学目标。法学教育课程思政改革,在于实现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目标。法学教育亦要时刻把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围绕新时代国家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将“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这一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目的内化为教育教学的具体目标,将思想政治教育导向与法学课程的专业知识、技能传授有机糅合。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注意推动课程思政与法学教育目标的统一与互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把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人格养成等价值引领目标纳入学生培养方案,实现法学课程专业性与价值性的有机统一,切实提升法学专业德法兼修目标的效果,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二)系统优化教学模式,深挖教学资源

新时代进一步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要注意优化教学模式,需在明确“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发展脉络的基础上,重点把握课程思政的内在科学逻辑,结合法学专业的规范性、严谨性、逻辑性等特质,研究优化思政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结合的教学模式。

一方面,加强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课程设计,坚持课程构建精神,构建“大思政”观指导下的法学专业课程,着力形成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资源分配和教学组织等各方面进行探索,重点研究如何将思政教学贯穿于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目标、授课计划、培养方案、教案设计等各个方面,实现教学全过程的课程思政嵌入模式。

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研究,构建课程思政改革的联动机制,发挥合力作用。要构建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与德育知识体系的“结合点”,在法学志愿活动、实训活动诸如普法宣传、法学调研、法学实习等活动中发挥法学专业第二课堂的优势,拓展课程思政的路径。当然,法学教育中的思政教育,要把握隐性教育的模式特点,在润物无声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道德良知与家国情怀。

新时代进一步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需深挖法学课程思政教学资源。

首先,法学是一个专业技能涉及价值判断的学科,法学教育更加应该立足思政这一大前提,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融入法学教育之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学生理想信念,增强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法学专业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厘清“为学”与“为人”的关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其次,需进一步发掘法学核心课程诸如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刑法、法律职业伦理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资源,在传授法学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实现价值的有效引领,实现全面育人之追求。

再次,要实现教学资源深挖的广度与力度,将中国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生动案例引入课堂,用最具时效性、最具灵活性、最具感染力的教学资源,进一步促进法学教育德育之提升,提升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之培育。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考评体系

高校法学教师队伍是法学教育的关键支撑力量,加强法学课程思政教育,一个最大的前提是教师队伍的配备与教师队伍水平的提升。新时代进一步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开展课程思政改革的能力。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建设的关键在教师,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性知识和技能,还需具备在专业课程中巧妙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能力和技巧,把握法学课程思政改革的脉搏,寻求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法学课程思政的效能。这就需要增强专业课教师的课程思政主动意识,激发教师团队课程思政改革责任感与使命感,提高思政理论整体素养,提升法学学科内容与思政教育融合的能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需突出教师团队的搭建,组建多学科背景有效支撑的团队,实现思政教师与专业教师互为支撑、相互促进;需加强专业教师课程思政教学系统培训与学习,注意挖掘推广优秀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需善于借力借势,利用网络优质资源,引进外校优秀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引进著名学者、德育专家及司法实务人员参与课程教学指导与教学,发挥他山之石的重要作用。

新时代进一步将课程思政融入法学教育,需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标准。科学的考核机制的建立,能够倒逼教师队伍课程思政理念的建立、课程思政教学工作的开展和课程思政效能的提升。完善法学教师考核标准,需建立课程思政常态化、动态化评价模式,吸收思政教育改革相关的教学成果纳入考核内容,将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与课程思政实施效果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需及时对融入法学专业课程的思想政治因素进行把脉,进一步激发思政教育在法学专业课程中的潜力。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需增强课程思政的实效,探索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教学规律,充分挖掘法学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育人育才合力,促进学生加强对法学理论问题及法治现实问题的研究与思考能力,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忠于法律、实事求是的职业素养,最终实现全面发展。但是,法学专业与思政融合,必须注意融合的自然性与融合的严谨性,把握隐性教育的度,避免出现牵强附会、两张皮的情况。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推广,必须是在坚持思政课程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的基础之上,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挥法学专业课程价值的引领作用。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思政教育效果的最优化,疏通“三全育人”通道,实现良好的育人育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