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部署“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既是对已有实践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更高期许,充满政治考量和法治考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把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公益诉讼法,一并考虑)”列入一类项目,中央政法委印发的《政法领域立法规划(2023—2027年)》明确提出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确定了基本路径。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能有效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保护知识产权的初衷,就是以多种形式回报创新。当前,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居世界领先地位,但在专利转化和实际应用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一方面,要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在加速确权、协同保护、质押融资、判予赔偿等方面,充分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更好激发创新主体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应用、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推动更多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从科研院所走向产业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才能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助于推动后发地区集聚优质创新资源,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不久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统筹推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公共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区域协作帮扶机制”“助推农业技术专利化、专利技术产业化、农业产品品牌化”等举措,有助于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普惠性。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有助于后发地区打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
从国际视角看,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也是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能吸引更多国外优质创新企业来华投资,推动中国更好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另一方面,中国创新企业走出去、走得稳,离不开知识产权服务的护航。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创新企业在海外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应对知识产权争端提供有力保障,才能更好维护我国创新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幸福生活,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必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支撑。
(作者:黄骥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