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这段话出自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
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加强全民普法等方面都取得重大进展,并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高质量立法为例,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时隔8年修改立法法,通过加强合宪性审查、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地方立法权限等举措,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据此,各地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出台了500多件地方性法规,涉及物业管理、养犬管理、老楼加装电梯等百姓生活和社会管理急需事项,有效推动着基层治理法治化、精细化。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的灵魂在于公正。去年底,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特别增加国务院“坚持依法行政”的内容,首次全面修改后的行政复议法今年起实施,这些都将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行政还是执法,其本质不是处罚,而是对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实施,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与维护。我们既不允许越权执法、钓鱼执法等违法执法,也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徇私枉法,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守法。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再次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征程上,人们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更加期待,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姜葳 央广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