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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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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文化建设”的精神要义

发布时间: 2024/2/8 22:44:09
来源: 《中国法治》杂志2024年第1期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清晰、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法治文化”是其中具有基础性标识性的一个重要概念,“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战略性任务。

一、法治文化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完整体系,由若干组成部分共同构成,如经济思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强军思想、外交思想,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随着实践进程的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会越来越丰富。”在2023年10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是对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深化和拓展了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为新时代新征程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了科学指引。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科学理论体系的“法治篇”和“文化篇”,两者紧密联系、内在统一,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法治文化”这个基本概念,是将“法治篇”和“文化篇”紧密联结起来的理论桥梁和话语纽带。所谓“法治文化”,从文化角度来理解,它是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所形成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和文化价值观念;从法治角度来理解,它是以“文化”作为表现形式和内在底蕴的一种法律统治形态和社会行为方式,这两个角度的内容有机统一。在现实社会中,法治需要文化支撑,文化需要法治保障,这是将两者联结起来的内在机理和根本因素。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中,法治和文化、法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既不可或缺、不可分离,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把法治放在国家和民族兴衰的高度多次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由此可见,法治和文化、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关国家兴衰强弱,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人民幸福安康。

社会主义文化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上层建筑范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引领、文化底蕴和理论支撑;社会主义法治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政治上层建筑范畴,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载体、规范表征和法治保障,两者相互嵌入、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文化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实践证明,只有全体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把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治的调整范围,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切实的保障。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文化是对法治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滋养、维护和支撑。没有文化底蕴、精神内涵和道德滋养的法治,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更好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因为如果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护法的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理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

二、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人民意志与党的主张、国家意志相统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相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相统一,法治宣传教育与培养法治行为习惯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由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法治信仰、法治知识、法治习惯、法律行为、法治文艺、法治宣传、法治(法学)教育、法治环境等构成,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文化成果,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理论成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家园、文化根基和文明底色。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它放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来布局和推进。

一是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根”和“魂”。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根。魂脉决定旗帜和方向,根脉决定基因和底色,两者不可或缺、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本身就决定,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坚守好这个魂和根,是理论创新的基础和前提,理论创新也是为了更好坚守这个魂和根。”我们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二是从“四个自信”高度定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论体系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个自信”,根本上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中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新时代我们要繁荣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法治文明成果;我们要树立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实质上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具体体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大全民普法守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三是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民普法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工程、基础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强调“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 “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全民普法工作做得是否扎实和具有实效,直接关系到全民守法的实际水准,要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必须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这个基础性环节。

四是加强宪法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加强全民宪法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我们党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途径持之以恒地推进这项工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应当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文化环境,创造有利法治文化条件。

一是加强党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集中体现为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一系列顶层设计和战略安排。其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例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其二,“两规划”“一纲要”“一意见”,构建了新征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四梁八柱”,明确了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例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专门规定:“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专章规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容,明确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专题文件的形式,对法治文化建设作出全面规定,强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重要内容,特别强调要“切实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这些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具体要求和根本遵循。

二是坚定对我国宪法确认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坚定法治文化自信。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基本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坚定宪法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是文化自信在法治领域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全面发展,要更加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文化自信,不断增强法治文化自觉。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既是一个宏大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坚定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注重公民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不断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是坚持以“两个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论断。“两个结合”的正式提出和深入阐述,是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标志性成果,表明我们党对中国道路、理论、制度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表明我们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推进文化创新的自觉性达到了新高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信和强烈的文化担当,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特别是“第二个结合”,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华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为马克思主义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

在法学法治领域坚持和贯彻“两个结合”,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坚持“第二个结合”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符合人类法律(文化)发展普遍规律、共同价值和科学理性,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法律文化,是符合人类法治文明本质要求、共同特征和发展趋势,具有先进性和文明性的法律文化,是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现实需要、长远目标和人民意愿,具有实践性和人民性的法律文化。要深化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整体性、系统化、集成化研究,系统梳理和科学总结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哲学理念、知识体系、科学方法和精髓要义等重大文明成果,鉴别良莠、汲取营养、择善而用。要加强对我国法律文化历史遗迹的保护,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把存留在历史中的故事讲出来、传播开,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传下去。

五是坚持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本质上属于国家法治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范畴,关涉人们关于法律和法治的一系列观念、意识、认知和体验,但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基础和社会实践决定的,是源于法治实践又反作用于法治实践的法治观念形态。要切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形成根深蒂固的法治信仰、良好稳定的法治素养和习以为常的法治生活方式,既需要长期不断的法治宣传教育和道德文化熏陶,更需要在法治实践中锤炼法治精神信仰、培养法治行为习惯。因此,要把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与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立法质量不高、数量不足等问题,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成为人民需要和满意的“良法”。着力解决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不完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等问题;着力解决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以良法保障和促进善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安全感、获得感和认同感,不断提高全民守法的自觉性。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以及“关键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问题,切实解决“关键少数”和公民遵宪守法的动力机制问题,加快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六是坚持在开放包容中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新发展。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中华文明从来不是用单一文化代替多元文化,而是由多元文化汇聚成共同文化,化解冲突,凝聚共识。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法治文化对世界法治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一方面,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另一方面,“要拓宽理论视野,以海纳百川的开放胸襟学习和借鉴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在‘人类知识的总和’中汲取优秀思想文化资源来创新和发展党的理论,形成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理论大格局大气象。”要以求同存异、开放包容的宽广胸怀和宏大视野对待人类法治文明,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理念,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文明平等、互鉴、对话、包容,以法治文明交流超越法治文明隔阂,以法治文明互鉴超越法治文明冲突,以法治文明包容超越法治文明优越,加强对世界各大法系、各类法治文明中法律传统、法律文化、法治经验、法律方法、法学教育等的比较研究,以开放包容的宏大胸襟汲取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在求同存异的比较批判中超越西方法治中心主义,始终保持新时代法治文化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强大生命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