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专章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进一步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厉行法治,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以法治之力护航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实践证明,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新征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形势越是复杂,任务越是繁重,越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以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提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基本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和实践成效的研究阐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阐明了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将法治有机贯穿、深度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各领域改革任务中,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提出“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有力推进了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用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任务落实,着力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切实把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生动实践,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韩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