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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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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历史必然性

发布时间: 2025/7/10 21:42:55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新飞跃意义重大,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历史高度。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历史必然性,对于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与此同时,我们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也面临各种新的风险考验,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应对时代挑战产生的伟大理论成果。

第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领导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就领导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等大量法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创新与实践尝试,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将人民民主原则通过根本法固定下来,确立了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执行法律的根本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理论立足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奠基和探索,不断强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发展。党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逐步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将法治从治国方略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强调法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2020年11月16—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智慧结晶。

第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基础之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门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这就要求法治建设必须主动回应和解决自身面临的一系列新挑战、新问题,如法治体系不够完善、法治实施不够有力、法治监督不够有效、法治保障不够健全等。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深刻洞察中国的特殊国情和法治建设的现实,为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提供了科学指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我们党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的根本途径。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全局,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深入考察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内在矛盾运动,科学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基本规律,在理论上有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我们党长期形成的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集成性贡献,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

第五,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指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保障。其保障作用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法治为高质量发展构建稳定有序的制度环境、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护航创新驱动和绿色转型、筑牢社会民生和防范风险底线等。高质量发展本质上是法治引领下的系统性、协调性发展,法治既是发展的“护航员”,也是发展的“内生变量”。只有将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才能确保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行稳致远。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高质量发展相关的重大任务、重大问题、重大挑战提供了法治解决之道,为我们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提供了法治上的战略指引。

第六,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中国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当前,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际法治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倡导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不断丰富和完善新时代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以建设性态度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积极维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促进人类进步事业,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法治力量,也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系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陈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