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下简称“两个全面推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两个全面推进”的重要指示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又一丰富与发展,是当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两个全面推进”的时代价值与战略考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予以有力推动,实现了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历史性转变,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两个全面推进”既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智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成果,也是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法理回应,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时代价值和战略考量。
“两个全面推进”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法治保障。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都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只有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协同推进,将法治化要求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工作的方方面面,才能为国家长治久安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确保中国式现代化沿着法治轨道行稳致远。
“两个全面推进”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法治需求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两个全面推进”正是对人民关切的直接回应,它既注重法治体系的健全,又强调法治实施的效能;既要求公权力的依法运行,又倡导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发展理念。
“两个全面推进”是应对风险挑战、提升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无论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还是应对各类风险挑战,都需要更加成熟、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将“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推进的重点,意味着要统筹谋划国家各领域各方面法治工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通过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两个全面推进”的丰富内涵与内在关系
“两个全面推进”深刻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规律与时代要求,它并非两个孤立任务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蕴含着对法治运行内在逻辑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的综合统筹,将为新征程上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夯实基础。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法治运行全链条的系统优化。其着眼于法治运行的全过程、全链条,明确了法治建设在各关键环节的目标要求。科学立法是法治的前提。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求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立法系统性、协同性。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关键。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严格执法要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做到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的防线。公正司法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全民守法是法治的基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求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国家治理全领域的法治规范。其着眼于法治与国家治理的深度融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求经济工作法治化。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政府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要求文化工作法治化。建立健全文化领域法律法规,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依法管理网络空间,营造清朗网络环境,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要求社会工作法治化。完善民生领域法律制度,加强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立法执法司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求生态文明工作法治化。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两个全面推进”辩证统一、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严密的理论体系。第一个“全面推进”侧重于法治自身系统的完善,解决的是“法治如何良好运行”的问题;第二个“全面推进”侧重于法治对治国理政的全面融入,解决的是“法治如何有效治理”的问题。“两个全面推进”相辅相成,没有法治运行各环节的高质量,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就缺乏坚实支撑;反之,如果不将法治要求全面融入国家治理,法治的价值就难以充分彰显。“两个全面推进”共同指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
“两个全面推进”的实践要求与实施路径
“两个全面推进”既是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将“两个全面推进”从战略部署转化为生动实践,需要明确工作重点、把握价值追求、坚持系统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路径和举措。
在全面推进中突出工作重点,处理好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改革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前提。落实“两个全面推进”,必须更加注重法治与这三者的协同,将改革的“破”与法治的“立”紧密结合,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稳定程度紧密结合。通过科学立法及时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制度化,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通过全民守法凝聚社会共识、夯实治理根基,及时通过法治手段堵住制度漏洞、强化治理短板,从而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各方面工作中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增强国家治理的主动性、预见性、系统性和创造性。
在全面推进中突出价值追求,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来落实各项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一个根本标志就是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为坚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中国式现代化所要实现的高水平公平正义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法治建设仍存在短板弱项。因此,落实“两个全面推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将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制度安排落到实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在全面推进中突出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涉及治理各领域、工作各环节,必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要注重法治体系建设各部分的系统集成与协同高效,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使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形成整体合力。要处理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治理、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军队治理、公共卫生治理、涉外事务治理等国家各方面工作。只有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才能克服碎片化、短期化倾向,确保“两个全面推进”行稳致远,真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宏伟事业,“两个全面推进”是这项宏伟事业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基础。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全面推进”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将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根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马怀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