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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16 15:15:35 浏览次数:

云南省司法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司法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司法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南省司法厅作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普法宣传,负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管理;负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4]39号)的安排及《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结合云南省司法厅部门职责,省司法厅部门整体支出总目标为云南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位于西南领先,分解目标为:1.七五”普法规划目标全面推进,50%以上的县(市、区)法治创建工作达到国家标准,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2.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建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州(市)、县(市、区)覆盖率达100%,力争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区域、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全覆盖,省委省政府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3.执法管理水平和教育改造戒治矫正质量显著提升,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操守保持率分别低于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帮教特殊人群、完善刑罚执行体系。4.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经常性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农村“三个一”实现全覆盖、每个乡(镇)有3名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5%;5.实现司法行政网、监狱网、戒毒网“三网合一”,全面建成西南领先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6.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7.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大国家司法考试保障力度。8.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公正廉洁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树立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良好形象,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9.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司法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

1.云南省司法厅机关

2.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0人。其中:行政编制2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0人),事业编制1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0人),事业人员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6人)。

离退休人员14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40人。

实有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2018年度收入合计16,84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91.27万元,占总收入的86%;事业收入1,428.03万元,占总收入的8.5%;经营收入852.4万元,占总收入的5%;其他收入77.63万元,占总收入的0.5%。本年收入总计为16849.33万元,较上年增加241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为14491.27万元,较上年的13418.05增加1073.22万元;事业收入1428.03万元, 较上年的345万元增加1083.03万元;经营收入852.4万元,较上年461.93万元增加390.48万元;其他收入77.63万元,较上年的210.15万元减少132.52万元。收入增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省机构改革要求,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与省司法厅重组,原省法制办2018年决算并入省司法厅,系本年较上年增加2.政法干部学校事业运行经费增加1083.03万元;3.政法干部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等经费增加390.48万元;4.政法干部学校2018年第二批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2018年度支出合计1754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3.18万元,占总支出的43%;项目支出9205.73万元,占总支出的52%;经营支出843.36万元,占总支出的5%。本年支出总计为17542.27万元,较上年的12241.06万元增加530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7493.18万元,较上年的5653.79万元增加1839.39万元;项目支出为9205.73万元,较上年的615.76万元增加3053.97万元。经营支出为843.36万元,较上年的435.51万元增加407.85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系根据省机构改革要求,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与省司法厅重组,原省法制办2018年决算并入省司法厅,今年补发增资款所致;2.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系省财政厅下达省政法干校2018年第二批省预算内投资计划2000万元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司法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93.18万元。与上年5653.79万元对比增加1839.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主要系根据省机构改革要求,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与省司法厅重组,原省法制办2018年决算并入省司法厅2.省政法干部学校人员增资支付职业年金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司法厅、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05.73万元。与上年6151.76对比增加3053.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司法行政实际业务需要增加人民监督员履职业务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经费两个长期预算项目,增加厅机关办公用房搬迁修缮改造经费一个临时预算项目;2.为增强“七五”普法期间全民普法意识,在七五普法经费宣传项目上支持资金增加;3.为保障新办公楼职能发挥,原信息化项目整体搬迁及优化云南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平台建设资金加;4.省财政厅下达省政法干校2018年第二批省预算内投资计划2000万元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所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七五”普法规划目标全面推进,

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2.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区域、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全覆盖,省委省政府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3.执法管理水平和教育改造戒治矫正质量显著提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帮教特殊人群、完善刑罚执行体系。4.完善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经常性排查调处工作机制。5.实现司法行政网、监狱网、戒毒网“三网合一”,全面建成西南领先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6.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7.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大国家司法考试保障力度。8.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9.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上年11346.3万元对比增加4767.4,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省机构改革要求,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与省司法厅重组,原省法制办2018年决算并入省司法厅,今年补发增资款所致;2.省政法干部学校人员增资支付职业年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省司法厅机关、原法制办、原法制研究中心及省政法干部学校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及法制建设

2公共安全(类)支出1248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用于省司法厅机关、原法制办、原法制研究中心及省政法干部学校机构运行和履行政府职能的相关支出;

3.教育(类)支出40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机构运行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交纳及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44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预算的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6.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主要为原法制办预算数中没含非限制出国经费数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85万元,完成预算的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9万元,完成预算的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严控“三公经费”取得确实成效。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2.99万元,增长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7.57万元,增长1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7万元,下降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9万元,增长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省机构改革要求,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与省司法厅重组,原省法制办2018年决算并入省司法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85万元,占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5万元,占45%;公务接待费支出23.59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8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2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1.原法制办人员赴香港参加“云南省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高级研修班”培训7天14.72万元;2.赴德国、法国法制建设学习交流8天,12万元;3.赴埃及南方法律服务交流9天,11.3万元;4.赴老挝缅甸考察云南省律师事务所在海外分支机构建设情况8天,6.83万元;5.原司法厅人员赴香港参加“云南省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高级研修班”培训7天2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履行职能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59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接待人次2041人。主要用于司法行政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28万元,与上年405.64万元对比增加229.64,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省机构改革要求,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与省司法厅重组,原省法制办2018年决算并入省司法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物管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修缮费、车辆运行费等基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云南省司法厅资产总额489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31万元,固定资产94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50万元,在建工程23451万元,无形资产92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7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司法厅无偿划转办公楼及相关资产的批复》(云财资﹝2018275号处置房屋建筑物7428平方米,账面原值5349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1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万元;出租房屋186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920

6631

9453

4183

717

4553

150

23451

923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7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附:云南省司法厅2018决算公开附件对下绩效.pdf

云南省司法厅2018年决算公开1.pdf

云南省司法厅2018决算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10354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