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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0 16:44:03 浏览次数: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是云南省司法厅直属副厅级单位,是司法部昆明培训基地、云南省政法系统干警教育培训基地、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继续教育基地、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和中等职业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函授总站,主要承担着全国、全省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继续教育及警衔晋升培训、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和各类法律职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任务,同时根据其他政法部门和社会需要,开展法律职业培训、法学专业继续教育。干部教育培训是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的首要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省委、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法干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履行主责主业为抓手,加快推进改革转型发展,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突破口,促进办学环境持续好转,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1.发展干部培训,做好主责主业

紧紧围绕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责主业,严格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党委及校党委安排部署,顺利开展干部培训,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学校主要领导带队就司法部昆明培训基地建设向司法部汇报了学校干部教育培训业务开展情况及在培训体系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表达了新一届党委班子做大做强司法部昆明培训基层的决心和信心。全年共承办培训班10期,包括司法部各厅局培训4期,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衔首授、司升督警衔培训5期,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1期,共计培训学员3285人次,培训规模保持稳定。

2.深入开展调研,思考转型发展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职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充分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能,学校党委安排调研组前往省内外同类型学校开展调研,并在全校范围开展讨论,征求意见。最终明确把学校建成具有鲜明政法特色,“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干部教育、干警技能教育”三位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目标。调研报告上报省司法厅。基于调研实际,学校稳步推进探索发展方向和定位的各项工作。经报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同意,学校于2019年学历制中专停招,本年度仍有实习学生352人,在校学生149人,学历教育相关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3.解决遗留问题,挖掘发展潜力

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继续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持续发力,一些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一些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一是以2018年整体搬迁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执行为契机,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消防整改,用时72天,经昆明市消防支队2次复检后,整体搬迁项目消防工程于21日验收合格。二是委托省设计院协助推进整体搬迁项目概算调整工作,形成了概算调整报告上报省厅。三是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依法完成了2#食堂、学生宿舍、教室及教学管理用房、倒班房等闲置校舍和驾驶培训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招标工作,继续推进国有资产领域涉诉相关工作。四是加大历史债权清欠力度,全年对外进行债务赔付402.43万元。支付整体搬迁项目拖欠工程款、服务费164.91万元,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归还了云南法信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借款41万元(用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学生驾驶培训费退费问题),结清了历史审计、评估费和办公室改造费用15.76万元;退还学生驾驶培训费3.76万元,督促法信公司退费19.178万元;根据法院判决,筹措资金支付教材款及利息17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73.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2.01万元,占总收入的63.1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83.55万元,占总收入的3.01%;经营收入653.91万元,占总收入的23.58%;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4.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25%

本年收入总计较上年减少55%,其中:财政拨款为1752.01万元,较上年减少53.18%;事业收入83.55万元,较上年减少94.15%;其他938.14万元,较上年增加4.81%。主要原因系本年较上年减少安排1、政法干部学校事业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较预算减少340.08万元;2、政法干校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较预算减少722.8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63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60万元,占总支出的52.63%;项目支出603.68万元,占总支出的22.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644.27万元,占总支出的24.45%

本年支出总计较上年减少45.80%。其中:基本支出为1386.60万元,较上年增加5.55%;项目支出为603.68万元,较上年减少77.67%。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系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8人,支付人员经费所致;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系1、政法干部学校事业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较预算减少340.08万元;2、政法干校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较预算减少722.8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65,999.05,较上年增加5.55%;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系2019在职人员增加8,支付人员经费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3.68万元,较上年减少77.67%;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系1、政法干部学校事业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较预算减少340.08万元;2、政法干校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较预算减少722.85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中专生免学费、助学金,化解历史债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4.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55%,较上年减少55%;主要系2019年政法干校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较预算减少722.85万元,2018年收到第二批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5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基建项目支出等。

5.教育(类)支出28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8%。主要用于发放在校学生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4元,完成预算的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1元,完成预算的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批复数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16元,下降32.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5元,下降2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2元,下降99.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校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两位主要领导的公车补贴从公车运行维护费中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4元,占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0.01元,占0.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于文件报送、扶贫走访、会议、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昌宁县扶贫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部门资产总额23570.39,其中,流动资产1087.43,固定资产744.7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50.00,在建工程22105.88,无形资产2.26,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9.2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8.86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5.6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78.05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26.83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6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6.6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合计

1

23570.38

1087.43

744.79 

 

182.14 

 

562.65

150 

22105.88 

2.2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2019年政法干校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