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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 2022 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08 16:49:27 浏览次数:

附件1

 

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省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省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征求省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省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管理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管理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州(市)管理司法局和其所属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干部。

1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处(政策研究室)、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监狱戒毒工作指导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行政审批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审计处、干部处、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总队)、组织培训处。

另设: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政治部(警务处)、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云南省司法厅所属单位3个,包括:

1.行政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2.省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云南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立足云南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大幅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进一步形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基本事项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能力,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监狱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质量,全面建成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保障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显著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始终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全面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2.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扛稳扛牢政治责任,落实落细管控措施,一体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坚决堵住一切可能引起疫情输入的漏洞,打赢监所疫情防控保卫战、安全稳定保卫战。紧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第二阶段线下会议等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扎实开展安全稳定“百日会战”,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建清单、拉账单,明确责任、立行立改,夯实工作基础,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施行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监狱工作“五大改造”工程,着力构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全面推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大幅提升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切实提高戒毒和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水平。

3.以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职责为统筹,重点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单独依靠部门或地方难以解决的全局性问题,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把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年终工作报告、带头依法决策、述职述法等工作,层层压实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4.结合《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组织好2022年法治督察工作。推动召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全面推进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云南“三个定位”、“疫情防控”、“生态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启动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识,用立法引导和推进改革发展。强化备案登记管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规范备案审查程序,强化备案审查责任,做好经济、生态环境方面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清理工作机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纵深推进,认真落实自由裁量权、两法衔接制度,组织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推进10个经济发达镇和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统筹推进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推动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备案审查一体联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五是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州、市、县、区实体平台配置,在全省打造86个品牌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项目(试点),推动16个州、市司法局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继续巩固发展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统领、全覆盖、全规范成果,打造一批综合实力过硬、社会信誉度高、示范作用好的大所强所,推动我省律师行业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更科学的路径方向发展。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应用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能力。探索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重点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全覆盖,做好“重预防,强解纷,促分流”的赋强公证云南模式的推广工作。加强司法鉴定人才培养,制定出台《云南省司法鉴定人培训教育管理办法》、《云南省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办法》,建立我省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机制,组建云南省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委员会。鼓励仲裁委员会在体制机制上改革创新。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 2;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12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9人,其中:行政编制278,事业编制111人。在职实有3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60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86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38.6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61.1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68.5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93.94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分析:因行政复议改革,增加行政复议与应诉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038.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86.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2.4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8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1.5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分析:行政复议改革,增加行政复议与应诉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68.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8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3.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人员职级变动工资略有增加项目支出4,363.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85.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行政复议改革,增加行政复议与应诉专项经费;二是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2022年需要更换全省行政执法证,增加全省各级执法部门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费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5,156.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174.00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专项经费、人民监督员业务经费、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620.00万元,主要用于“八五”普法业务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律师管理150.00万元,主要用于律师管理专项经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463.7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和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8.3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保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8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经费、依法行政专项经费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信息化建设717.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信息化运行维护和业务系统建设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1,126.67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公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116.45万元,主要用于警察服装专项经费、干警培训专项经费、机构运行及事业发展补助专项经费。

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干部教育972.6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干校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2.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6.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2.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5.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1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800.00万元,主要用于“八五”普法省级村居(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的建设和法律援助经费对下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5个,采购预算总额3,09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3.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9.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75万元,较上年减少55.04万元,下降38.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2.00万元,较上年减少14.99万元,下降40.52%,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根据新冠疫情情况,适时压缩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30万元,较上年减少22.94万元,下降67.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接待9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严格内部接待的审批手续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3.45万元,较上年减少17.11万元,下降24.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45万元,较上年减少17.11万元,下降24.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增减变化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数量减少,压缩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年中和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法治云南建设的规划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有效实施;形成我省年度《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报告》,对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情况提供科学客观评判;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法治创建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夯实依法治省工作基层基础,打造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年终考核的压力传导作用进一步明显,考核成绩切实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充分发挥;“法治云南网”、“云南依法治省”微信公众号覆盖面不断扩大、宣传效果不断提高,积极营造出法治云南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2.依法行政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完成省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所列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咨询工作及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监督机制;完成审计、纪检监察任务以及干部人事相关工作任务。

3.“八五”普法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化“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拓展提升既有普法依法治理举措,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鼓励基层创新,提升基层能力,推动各类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持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队伍能力素质;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全省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4.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做好行政复议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加强行政复议案和应诉工作,以法治化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5.社区矫正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严格落实监管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通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大与社会组织合作等措施,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搭建良好平台;对《社区矫正法》进行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争取各方支持,为法规的有效实施做好基础性工作。

6.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100%;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成率100%,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法律服务业务全流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监管,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的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树牢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的理念,切实增强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着力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7.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做尽做”,对公众需求的法律咨询做到“应解尽解”。2022年预计全省共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2万件,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23万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便捷化供给、规范化运行和标准化建设;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8.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成本性支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司法部工作安排,及时发布当年度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组织开展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设置考区考点考场,做好客观题、主观题考试计算机化考试考场机位落实和考试期间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主观题考试纸笔化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有效组织实施考试;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备案、变更、档案迁移等证书管理工作。

9.律师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编制完成2022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录;组织律管干部专项培训;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敏感案(事)件律师辩护代理指导工作。

10.人民调解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坚持发展好“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范围内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对全省1400多名司法所长及骨干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素质;调处率达到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通过电视报道、报纸报刊、网络媒体等宣传方式,加强各类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环境,持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和改革创新,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11.人民监督员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2022年人民监督员5年任期已满,完成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和选任,促进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

12.安置帮教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着力抓好司法行政机关与民政、人社、税务、教育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信息交换和共享,争取相关部门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确保安置帮教工作顺利推进;有针对性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有效衔接、安置帮扶、教育引导,确保安置帮教各项措施取得实效;认真抓好安置帮教档案、上墙制度等规范化建设。

13.司法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部署,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建设,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结合法治乡村创建活动每年推动建设50-100个省级村居(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网络,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构建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

14.云南省司法行政综合信息化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智慧矫正”“智慧法务”等工作,整合各业务应用数据,建立纵横联动的大数据资源库;加快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做好信息化资产的维护、升级和整合;确保在用系统、应用和硬件稳定运行,有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率;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顶层设计,切实做好计划建设或升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15.干警培训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加强队伍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集中培训力度,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先进性教育,努力建设成为“一个带头、三个表率”的模范政治机关;围绕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注重加强实践锻炼,扎实推进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8.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9.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0.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1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分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部门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压缩减少

省司法厅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实有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司法厅部门资产总额47206.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90.65万元,固定资产8545.0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150万元,在建工程22476.12万元,无形资产1194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6.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4.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5.5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15.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6478.8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67.13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