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

政府信息公开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30 09:51:01 浏览次数:

附件1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省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省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征求省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省政府、省司法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管理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管理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州(市)管理司法局和其所属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干部。

1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处(政策研究室)、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监狱戒毒工作指导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行政审批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审计处、干部处、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总队)、组织培训处。

另设: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政治部(警务处)、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司法部、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推动云南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全面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全面统筹法治云南建设,倾力服务大局,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着力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机制,及时研究制定我省贯彻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安排上把坚持党的领导落细落实,健全法治云南建设统筹推进机制。

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科学编制并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2023立法工作计划,坚持从省情出发,重点推动食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项目,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识,用立法引导和推进改革发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把握立法规律,落实立法程序,在文本起草、征求意见、内容审查等各环节突出科学化、精细化、特色化,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为标志性工程,全面推进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工作,积极开展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力争2023年底,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基本建成我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础上,锚定2035年基本建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健全服务机制、提高服务供给、强化服务保障,切实提高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色和质量。

强化刑事执行,紧紧围绕“建设全国最安全的一流监狱,打造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排头兵”的总体目标,及时有效破解全省监所系统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防范化解监所安全稳定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推进监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云南监狱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推动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备案审查一体联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继续巩固发展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统领、全覆盖、全规范成果,推动我省律师行业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更科学的路径方向发展。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应用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能力。探索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重点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全覆盖,做好“重预防,强解纷,促分流”的赋强公证云南模式的推广工作。鼓励仲裁委员会在体制机制上改革创新。组织实施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预算单位1个,是财政全额供给的行政单位。截止2022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编制人数涉密,人员编制情况略。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单位财务总收入133,275,528.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223,060.91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652,400.00增加27,623,128.69元,增幅26.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较2022100,230,500.00增加25,992,560.91,增幅25.93%主要原因分析:部门预算新增省级配套项目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275,528.69元,其中:本年收入126,223,060.91元,上年结转收入7,052,467.7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233,060.9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105,652,400.00元增加27,623,128.69元,增幅26.15%,其中:本年收入较2022100,230,500.00元增加25,992,560.91元,增幅25.93%,上年结转收入较20225,524,000.00元,增加1,528,467.78元,增幅27.6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人员数量增加,基本支出较2022年增加;二是按照合同部门项目款项需结转至下年支付,结转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275,528.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275,528.69元,其中:基本支出78,488,993.3元,与上年对比,较202266,325,700.00元增加12,163,293.3元,增幅18.3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录用工资相应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职务职级晋升;四是单位机动经费较2022年增加。项目支出54,786,535.39与上年对比,202233,904,800.00增加20,881,735.39元,增幅61.5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项目支出上年结转数增加和新增省级配套资金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0,041,537.11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389,562.93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专项经费、人民监督员业务经费、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972,943.70元,主要用于“八五”普法业务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5,161,775.50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和律师管理专项经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775,927.40元,主要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保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10,980,872.00元,主要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经费、立法经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费、法治调研与督察经费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信息化建设24,454,620.00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信息化运行维护和业务系统建设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850,833.86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及事业发展补助专项经费、编外人员工资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2,6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5,710.03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71,265.4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58,753.6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54,869.0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33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61,904.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配套事项属于涉密内容,不公开。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配套资金3,000,000.00元(含大学生志愿者600,000.00元);省级村居(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经费5,000,0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833,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37,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496,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0,750.00元,较上年减少20,150.00元,下降2.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9.09%,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出国人员,不搞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加强经费管理,适时压缩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预计70次,共计接待预计1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严格内部接待的审批手续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0,75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0.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75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0.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增减变化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2023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2022年基本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综合保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工作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法治云南建设的规划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有效实施;形成我省年度《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报告》,对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情况提供科学客观评判;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法治创建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夯实依法治省工作基层基础,打造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法治云南网”、“云南依法治省”微信公众号覆盖面不断扩大、宣传效果不断提高,积极营造出法治云南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严格落实监管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通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大与社会组织合作等措施,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搭建良好平台;围绕《社区矫正法》出台,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知晓度,争取各方支持,为法规的有效实施做好基础性工作;以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对信息化的新需求为牵引,围绕全面提高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应用水平,构筑三大信息化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围绕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以提高司法行政能力为核心,努力造就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公正廉洁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依法行政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完成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所列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咨询工作及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监督机制。完成审计、纪检监察任务以及干部人事相关工作计划任务等。

3.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化“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拓展提升既有普法依法治理举措,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鼓励基层创新,提升基层能力,推动各类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持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队伍能力素质。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全省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完成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100%;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成率100%,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法律服务业务全流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监管,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的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8.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9.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41,266.76元,与上年对比,较2022年元增加790,166.76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新录用人员,根据实有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相应的机构运行经费增加。

云南省司法厅2023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实有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云南省司法厅(机关)部门资产总额227,546,487.58元,其中,流动资产24,876,822.7元,固定资产74,751,034.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660,483.3元,无形资产115,258,147.4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73,548.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68,732.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73项,账面原值1,991,461.6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205.4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94,00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云南省司法厅(机关)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