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于1953年筹建,1956年8月成立,“文革”期间停办,1981年5月恢复重建,并先后同省人民政府于1982年4月批准成立的云南省司法学校、1983年7月批准成立的云南政法专科学校(1992年7月更名为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合署办公。1998年2月,全国高校布局调整,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云南大学。1999年7月,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并独立办学。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是省司法厅直属副厅级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训练及相关理论研究工作。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参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理论和业务课题研究,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的专题培训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
3.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晋升处、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政治训练、晋升训练等工作,开展依法治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专门业务培训;
4.承担司法部、省司法厅交办和相关单位委托的培训任务;
5.完成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省“两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主动融入服务全省“3815”战略,找准学校工作与全省司法行政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聚焦主责、履行主业,全力理顺体制机制,深化教学改革,克服资金困难,争取政策支持,不断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和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1.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政法姓党”“党校姓党”,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员教职工鲜明的政治底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坚持不懈纠治“四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强化执纪问责。
2.围绕主线任务,抓实主题教育
学校按照中央、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决策部署和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围绕主题主线,严标准、把细节、防形式,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共同推进,以主题教育的高质量开展牵引学校高质量发展。紧扣工作实际,坚持学深学透;紧贴重点难点,坚持深入调研;紧抓检视整改,坚持深挖细查;紧盯工作实际,坚持建章立制。
3.聚焦办学职能,抓好主责主业
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积极履行省委编办明确的职责和厅党委党校办学任务。顺利完成干部培训工作。认真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全年共完成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班17期2463人。本年度线下干部教育培训人数同比去年上升46%,本校教师承担专题课程讲授13场次,占比14%。持续加强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讲。着力提升基层培训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推进“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组织10余名教师到基层监所、社区等基层单位宣讲超过20场次,覆盖人数达3000余人次。发挥专业优势,推选15名教师,参加全省普法强项补短板专项行动,下沉州、市、县、乡、村,以现场宣讲、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100余场次。
4.注重风险防范,保障基本运转
围绕校园安全平稳有序这条主线,全面研判学校发展面临的风险矛盾,积极整合资源,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基本运转。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扎实开展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坚持制度建设。
5.着眼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突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地位,认真落实关心关爱教职工四项机制,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工作。结合省内、省外学习调研经验,认真分析学校队伍结构,专业技术职称结构,就学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并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力求以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充分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6.立足职能优势,推进乡村振兴
立足学校培训职能、法律优势,克服资金、人员困难,继续派出6名驻村工作队员,为牟定乡村振兴持续提供帮助和支持。明确帮扶任务、巩固脱贫成果、落实帮扶责任、强化保障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处、教研室、总务处、学生处、教务处。
我校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司法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我校属于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41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8.84万元,占总收入的80.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1万元(含教育收费1.21万元),占总收入的0.05%;经营收入460.73万元,占总收入的19.0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07万元,占总收入的0.5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52万元,增长2.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76万元,下降4.85%;事业收入减少47.22万元,下降97.50%;经营收入增加211.21万元,增长84.64%;其他收入减少15.70万元,下降54.59%。
财政拨款收入下降主要原因:省财政下达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214.54万元;事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学校暂停招收中等学历学生,2023年仅收到3名学生所欠学费;经营收入增加主要原因:2023年学校开展线下培训,培训班次增加,培训收入大幅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学校代收代缴驻校单位水电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35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13万元,占总支出的66.03%;项目支出385.92万元,占总支出的16.4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413.67万元,占总支出的17.5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57万元,下降0.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78万元,增长8.05%;项目支出减少290.53万元,下降42.95%;经营支出增加166.18万元,增长67.15%。
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系2023年我校退休4人,省财政下达职业年金做实经费34.2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系省财政下达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214.54万元;经营支出增加主要系2023年学校开展线下培训,培训班次增加,培训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4.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0.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省政法干部学校干部培训专项经费。学校以立足云南、服务司法行政、面向全国、对接南亚东南亚,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任务,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的专题培训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
2.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本着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携手共赢的原则,经过多番商谈,最终形成出租国有资产、化解历史债务的工作方案,并报省司法厅经省财政厅批复。国有资产出租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我校面临的实际问题。一是能缓解当前资金压力;二是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能解决我校的历史债务问题(将出租收入80%用于清偿欠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37%。与上年相比增减少98.76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省财政下达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214.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0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
5.教育(类)支出38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4%。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80%用于化解历史债务,20%用于弥补日常经费不足。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7万元,决算为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7万元,决算为5.6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7%,完成年初预算的5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万元,决算为0.0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3%,完成年初预算的2.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7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10.37为万元,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万元,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坚持“过紧日子”。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4万元,增长56.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6万元,增长5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25.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校车辆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相关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资产总额21878.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0.14万元,固定资产20657.6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5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9.9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6.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58.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8.7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29.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2万元;出租房屋54548.65平方米,账面原值6720.3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84.7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六、干部教育:培养、训练干部,提高干部政治、文化、业务水平的教育。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