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行政复议20年

日期:2019-09-25 17:25:11来自: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访问次数:

云南行政复议20年 

行政复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是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渠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忠于职守、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工作制度,依法办理了大量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得到认可和提升。行政复议法施行20年来,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稳步推进,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制度建设逐步加强完善

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从不断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我省先后制定了《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云南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等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昆明市、普洱市、德宏州芒市、省人社厅等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的接待登记、立案受理、案件审理、组织听证、调查取证、集体讨论、法律文书送达、案卷归档、案卷评查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临沧市、省人社厅等建立了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工作衔接机制。

二、行政复议渠道日益畅通

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2016年开通了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平台。行政复议机关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在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接待点放置宣传册、制作标示栏、设置电子显示屏等,扩大行政复议知晓度。丽江市在人员密集的40余个公共场所利用平面广告和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工作省人社厅、省食药监局、省安监局分别设立了“12333”“12331”“12350”等行政复议电话咨询热线,进一步拓宽了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渠道行政复议法施行20年来,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3万余件行政复议案件,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三、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通过公开听证、现场调查、专家咨询、听取意见、调解和解等方式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部分行政复议机关在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审理、提高办案质量方面作了积极有效的探索。红河州、德宏州加大组织听证、现场调查取证的工作力度,增加办案透明度,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对于重大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现场调查,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骨干进行集体讨论。行政复议机关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审理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曲靖市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一半以上采取了调解和解方式结案。

四、层级监督功能有效加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历年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省政府对省级部门、16个州市政府绩效考核,考核分值逐年增加,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功效日益显现。16个州市政府、多数省政府部门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了本级政府、本系统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并科学设定了考核权重昆明市、怒江州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执法中的监督作用,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分别向有关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建议书自然资源厅对下级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复议案卷进行重点评查昭通市、普洱市加大了对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监督力度,对被申请人拒不执行、拖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采取措施,严格督办。

五、行政复议能力持续推进

行政复议工作的软、硬件保障等基础建设,是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不断努力,全省行政复议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省政府行政复议办2014起持续开展省校合作项目,每年与全国知名高校联合举办政府法制业务专题培训,组织全省复议机构人员参训部分行政复议机关积极组织涉及行政复议工作内容的综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丽江市通过邀请县级行政复议人员列席该市的行政复议听证会、案件议决会等形式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人员能力培训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等单位组织人员参加本单位行政复议案件引起行政诉讼的庭审旁听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绝大多数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均已列入财政预算或者以专项经费形式予以保障,配齐配全了办案专用电子设备,条件较好的单位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审理室和档案室等行政复议办公场所。

全省行政复议机关机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不断开创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