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日期:2020-03-24 17:28:49来自: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访问次数: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张某某、李某某对省人民政府作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批复的行为不服,分别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该征地批复已经失效。经审理,省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因对省人民政府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行为不服张某某、李某某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接到行政应诉通知后,省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期限提交了行政答辩状、证据和法律法规依据等材料。2020年323日上午,省司法厅(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作为省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庭上积极配合审判庭查明案件事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依据,认真发表辩论意见,依法维护省人民政府良好形象。

自机构改革以来,省司法厅(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决定说理论证,以经得起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经得起社会监督为标准,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表达,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若当事人不服省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及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并在法庭上进一步说明事理、讲透法理、讲通情理,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针对性强,以切实加强行政应诉的方式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