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2024年业务特色亮点工作回眸。
一、加强统筹协调,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统筹谋划重点工作。4月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3月1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听取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5月17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部署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起草《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起草并公开我厅年度报告,跟踪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公开工作。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5月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度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
四是优化调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做好全国示范创建申报工作,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统一部署,针对我省推荐申报的4个综合候选地区、5个单项候选项目,加强请示报告、工作衔接、督促指导。做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调整优化相关工作。
五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第三方评估工作。为全面准确评估国家和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11月下旬对16个重点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强化法治供给,督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治化营商
一是加强统筹推动。制定印发《云南省司法厅服务保障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云南省司法厅法治化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制定《云南省司法厅主要领导政务服务走流程工作方案》《云南省司法厅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厅主要领导已开展2次5类事项政务服务走流程工作,分管厅领导已开展5次11类事项。厅主要领导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专题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分管厅领导在省人大常委会省“两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发言,均得到充分肯定。
二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主办的人大代表毛良提出的《关于加大执行力度 用法治手段强化营商环境建设 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建议》,被确定为省政府领导领办建议,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书面调研和联合实地调研,召开建议办理面商会并按要求答复。会办3件涉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协提案,书面回复2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省两会”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
三是认真开展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护航服务行动。紧扣法治保障护航行动任务要求,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护航服务行动之法治保障护航行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护企活动。厅主要领导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到昆明市民营企业开展集中实地调研,聚焦企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提炼典型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四是积极协同配合。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厅主要领导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制定印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按时反馈整改情况。配合省工商联完成2023年度民营企业评议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和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建设专题调研。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单位报送相关情况。认真做好云南省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交办投诉件办理工作。
三、用好督察“利剑”,抓细抓实法治督察工作
一是做好中央督察整改。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督察发现的45个主要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扎实开展督察工作。向司法部报送2023年全省法治督察工作情况报告。印发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和开展法治督察的通知,重点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开展法治宣传等情况。在全省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于10—11月组成4个督察组对4个州(市)和4家省直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印发2024年法治督察报告,并督促接受实地督察的州(市)和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改。
三是开展重大法治事件个案督察。以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试点,加强个案解决,推动类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