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30日保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会上获悉,保山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坚持法治保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深耕法治土壤,厚植治理根基。近年来,保山市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牢扛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全面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制定了《保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党纪国法学习教育,让“依法依规依纪按程序办事”理念深入人心。
保山市扎实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制定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探索采取“基层立法联系点+司法所”运行模式,首批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9个,打通了立法意见基层直达又一渠道;编制公布了《保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我们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在全省率先完成第三类文件入库工作。”保山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保山市成立了全市首个“养老法律顾问团”,创新推出“定点式法律咨询、清单式法律讲座、个案式法律援助”三项机制,老年法律服务由零散化向体系化、法治化、专业化升级迈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保山市积极建设可感可及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放大法治护航民生效果。通过建立“服务企业特派员”制度,开启政府与企业高效联系“直通车”模式;政务服务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承诺时限压缩75%以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连续两次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和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全省第一;受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94万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群众满意率达99.7%。保山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7年居全省前列,信访工作全省考核实现“九连优”。
保山市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了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中心+专业执法队”的“1+1+6”执法体系,乡镇(街道)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市76个乡镇(街道)共发布行政职权事项12668项。
保山市纵深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筑牢社会稳定基础。全市推行村(社区)“点单”、乡镇(街道)“派单”、行业部门“接单”、普法工作队“领单”普法模式,推动法治宣传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8个,培训选聘法律明白人6210名,实现“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村长”全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9%,97.47%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保山市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持续强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阳光公开,保障了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修订了《市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聚焦三大重点任务、13项重点领域开展了集中整治,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77项。
2024年,保山市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聚焦招投标领域乱象,创新开展“七个一”活动,建立健全多项监管机制,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依法规范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要求招标(采购)人对16项关键条款自查自纠,全市各交易中心共核验485件招标(采购)文件,自查率达100%,全市42家行政监督部门210人参与体验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全过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落地见效。
作为云南省唯一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保山市不断夯实信用基础,充分发挥信用共享平台作用,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充分释放信用价值效应。保山市全面梳理双公示及5类行政管理事项24101项,共归集16类信息类别,县、乡277个部门数据,归集量达1.58亿条,累计归集62个行业153个部门的信用承诺信息50.52万条,59个行业139个部门制定了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实现信用数据“全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