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于11月1日起实施。至此,开展40余年的普法工作正式迈上制度化轨道,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
该法共有七章六十五条。其中,第二章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出框架性规定;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专章规定;第五章第四十九条对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出规定……可以说,法治宣传教育法关系到每个单位和每个人。
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后,将如何影响你我?将迎来哪些新变化?近日,记者专访云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王培臣。
首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写入法律,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这有助于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首次以专门法律形式为普法工作搭建顶层设计、提供制度保障,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全面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纪元,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将构建“大普法”格局
普法工作从政策号召的“软任务”迈向法律规定的“硬约束”。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体系,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是谋划“九五”普法的蓝图。该法明确未来普法工作的方向、原则、重点和要求,是我省制定“九五”普法规划的“源头活水”和“定盘星”。我省将以这部法律为基本遵循,高起点、高标准谋划云南省“九五”普法规划,确保规划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契合云南实际,既有前瞻性,又有操作性。
公民将接受终身法治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这一制度并非简单扩大普法范围,而是精准回应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碎片化”“阶段性”的痛点,将长期普法转化为“终身制度”,避免因政策调整导致普法中断,确保法治教育的长期性与稳定性。这也意味着,在普法工作中,人人都是学法、用法的参与者、践行者,最终也将是人人共享法治社会。
法治媒体迎来新机遇新挑战
云南法制报自创刊以来就肩负普法的职责使命。从“一五”普法到“八五”普法,云南法制报既是见证者、记录者,又是参与者、推动者,并2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作为全省唯一的法治类综合性报纸,云南法制报立足省委政法委机关报的专业性、权威性,深耕政法领域新闻,成为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宣传工作的喉舌、参谋和纽带。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云南法制报将继续和全省政法系统共同打造专业媒体与职能部门深度融合的典范,构建起“资源共通、内容共创、价值共鸣”的合作新范式,共同为法治云南建设注入强劲的传播动能。
普法格局:参与普法工作的单位增加 助推构建“大普法”格局
谈及法治宣传教育法与原有普法条例的区别,王培臣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过去的普法是政策性的‘便道’,现在则是法治化的‘高速公路’。”
最根本的变化在于普法工作从“软任务”转变为“硬约束”。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体系,构建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我省早在2014年就启动“双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5年在全省推开。如今,全省50个执法部门均明确了普法责任清单,改变了以往司法行政机关唱“独角戏”的局面。
为“九五”普法谋划“蓝图”提供“标尺”
当前正值“八五”普法收官和“九五”普法谋划的衔接期,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为云南提供历史性机遇。
一方面,该法是总结“八五”普法的标尺。我省可对照法律条文,全面检视“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明确落实成效、差距、可推广经验及应汲取的教训,做好总结与问题查摆。
另一方面,该法是谋划“九五”普法的蓝图。该法明确未来普法工作的方向、原则、重点和要求,是我省制定“九五”普法规划的“源头活水”和“定盘星”。我省将以这部法律为基本遵循,高起点、高标准谋划云南省“九五”普法规划,确保规划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契合云南实际,既有前瞻性,又有操作性。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普法工作从政策号召的‘软任务’迈向法律规定的‘硬约束’。对云南而言,这既是40年普法经验的制度化升华,也是破解边疆民族地区治理难题的历史性机遇。”王培臣表示。
普法单位:普法工作有了专门法
法治宣传教育法将对云南普法工作产生深远影响,作用巨大。
“过去我们普法,更多靠政策推动、靠号召,现在有了这部法律,我们的工作就有了‘尚方宝剑’,更有底气、更有力量,它必将推动云南普法工作提质增效。”王培臣表示。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法治宣传教育法首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写入条文,明确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同时,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三大体系。这些规定为云南正在推进的普法工作提供了更高层级的制度保障。
在边境地区,云南已形成“管面、穿线、联点”的特色普法模式。全省5000余支法治文艺宣传队活跃在村寨社区,通过表演民族歌舞、小品等节目,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达。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后,这些实践将获得更坚实的法律支撑。
普法对象:锚定“关键少数”与“未来多数”
法治宣传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其中作为“关键少数”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作为“未来多数”的青少年群体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法对两个群体开展普法工作作出专章规定,体现了“立长久之制、谋长远发展”的治理智慧。
对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其法治素养、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为全社会树立最直观、最有说服力的榜样,带动全体公民法治观念提升。
该法还特别强化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专章规定,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开展法治教育。这与云南持续推进的法治副校长制度形成呼应——目前全省中小学已实现法治副校长100%覆盖。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这意味着,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时,各方应按法律要求主动参与,其中学校有义务提供场地、家长有义务配合教育。学生将获得更系统、更贴合成长需求的法治教育,且能在多方协同支持下更深入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
普法载体:任务艰巨 舞台广阔
新闻媒体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载体,肩负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时代重任。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开设法治专栏专题、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报道法治新闻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第五十三条规定,负有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治人物、见义勇为人员等典型示范作用,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中国法治故事……
作为全省唯一的法治类专业媒体,从1986年“一五”普法启动之初,云南法制报便主动投身全民学法用法宣传教育热潮,成为云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核心力量。此后三十余载,伴随“二五”至“八五”普法的推进,云南法制报始终紧跟时代步伐,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国家战略、全省定位、群众需求紧密结合。
王培臣表示,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后,云南法制报的使命更加光荣,舞台更加广阔。从“一五”普法的初心起航,到“八五”普法的创新前行,云南法制报始终是云南法治建设的见证者、参与者与推动者。多年来,云南法制报深耕政法领域,做深法治宣传报道,在报、微、网、端多平台开设普法专栏,聚焦“普法强基补短板”“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用法治好新闻传递法治好声音。尤其是云南法制报打造了极具影响力的政法宣传品牌——“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该活动累计评选出300余名法治先进典型,成为展示云南政法队伍风貌、传播法治正能量的“金字招牌”。希望云南法制报立足自身专业优势,运用好多年来在政法单位沉淀的深厚资源、专业知识和公信力,依据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提升法治宣传软实力。
落地路径:三大举措推动落实
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后,云南省司法厅将制定系统性落实方案。
抓学习宣传。我省将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法纳入《云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进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课堂。同时利用“法治宣传边关行”等特色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抓制度配套。将对照法律条文,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健全完善我省普法责任清单、考核评价体系等,确保法律规定落细落实。
抓创新实践。将继续发扬云南普法的优良传统,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用好“民族文化+普法”“非遗+普法”等形式,打造更多像“章哈”普法、“阿数瑟”普法这样的“爆款”宣传产品,让普法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富实效。
此外,为确保该法科学落地,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积极行动,省普法办、省委网信办上线《2025年云南网络普法调研问卷》,聚焦“用网络普法”“普网络法”议题,征集网民及网络从业者意见,精准对接法治需求。截至目前,已有1万余人参与。省司法厅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宣研究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公益大讲堂,专家授课剖析立法亮点与法条精髓,组织州市司法行政部门集中收看,推动学懂吃透该法。
为扩大该法的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省司法厅将于12月4日国家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该法,并通过云南法制报等省级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