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成功调解一起环境损害赔偿纠纷

日期:2019-11-25 11:02:37来自:杨玲访问次数:

       11月15日,保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解工作室主持的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申请的环境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成功。

 

  隆阳区某苗木绿化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汉庄镇小堡子村中缅油气管道附近的耕地上违法开采取土,造成土壤毁损、水土流失、土地利用功能降低。

 

  隆阳区原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0月11日作出的隆环罚字〔2018〕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某苗木绿化有限公司迟迟未修复被毁损的耕地。经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申请,保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解工作室受理后,及时安排律师担任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宣讲法律后果。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某苗木绿化有限公司在4个月内自行对被毁损的耕地进行修复,达到恢复耕作的标准。

 

  保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解工作室于2018年10月成立,经保山市司法局同意,由市律师协会从全市律师事务所中抽选执业3年以上,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的15名律师组成,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相对中立的职业优势、参与广泛的执业优势,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的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