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司复〔2023〕14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公证员许应来、宋恒希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批复
昆明市、保山市、红河州司法局:
公证员许应来、宋恒希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证员许应来由原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变更到云南省保山市天平公证处执业。
二、同意公证员宋恒希由原云南省元阳县公证处变更到云南省个旧市公证处执业。
云南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