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云南省昆明市明诚公证处变更办公场所的批复

日期:2023-12-13 14:45:59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云司复〔2023〕15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云南省昆明市明诚公证处变更办公场所的批复

 

昆明市司法局:

云南省昆明市明诚公证处变更办公场所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省昆明市明诚公证处变更办公场所,由“昆明市梁源小区城建股份大厦8楼”变更为“昆明市西山区保利六合天城小区6幢1楼103-104号,二楼105号,23楼2301-2308号”。

二、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换发《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

 

                           云南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