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三突出”扎实落实全年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

日期:2017-12-14 14:39:20来自:访问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关于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管,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2017年云南省司法厅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扎实落实执法检查任务,为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一、突出制度建立

2017年初,云南省司法厅印发了《2017年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省级层面健全和完善了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方案》规定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同时,为突出检查实效,制定了问题清单制度、检查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每次执法检查后,要将查找的问题形成书面问题清单;要下发书面通报,指出原因和整改方向;对问题清单和通报内容要进行二次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责任。2017年,省司法厅分别于3月、6月、10月和12月,联合省检察院,厅机关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脱漏管专项检查、二季度执法检查、十九大安全稳定执法检查和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四次检查工作,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将检查制度层层落实到位。

二、突出责任落实

在执法检查中,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紧扣关键时段和重大活动,在“七一”、“十一”、“省南博会”和党的十九大期间,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保证规定动作不走过场、检查方式客观公正、检查台账及时归档。10月,省司法厅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政治任务和工作主线,联合厅机关人事警务处、计划财务处、基层处,深入全省各市县乡开展十九大安全稳定专项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十九大安全维稳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现场要求整改;对发现的脱管事件,及时下发通报,要求相关地区将工作下沉,重心下移,抽调人员开展驻点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人员,集中在帮教基地或司法所等地,统一组织学习教育。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了全省全年社区矫正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重新犯罪率低于0.2%。

    三、突出协调联动

    在各次执法检查中,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注重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参与,共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利用执法检查进行工作沟通,取得良好效果。省司法厅于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两次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执法检查。其中第四季度,将联合扩大到全省范围,抽调各级司法行政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交叉前往不同地区进行年终检查。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即增强了检查的实效性,也加强了部门和地域之间的交流、沟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机构通过联合交叉执法检查,进一步树立了刑罚执行意识,建立了规范执法长效机制,促进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