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入矫宣告教育

日期:2018-02-05 09:26:35来自: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提升工作质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积极服从监管,近日,姚安县司法局在县社区矫正中心对栋川、官屯、大河口三个乡镇新入矫的9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入矫宣告。宣告仪式由县局社区矫正股长鲁家昌主持,栋川司法所长周仕忠进行宣告,县检察院检察官、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警官、县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副局长、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宣告社区服刑人员辖区司法所长及村(社区)干部、社区服刑人员及其监督人等30余人参加了入矫宣告仪式。
      在宣告仪式上,首先,主持人宣布了宣告纪律、宣读了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宣读了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和《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等。其次,宣告人宣读了人民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矫正小组人员情况。第三,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体进行了入矫宣誓。
      在当天的入矫宣告仪式上,参加宣告仪式的县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凌警官、县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周副局长分别作了训诫及入矫教育讲话。任副检察长以宣告室内悬挂的 “反思昨天、把握今天、奔向明天” 警示语作为教育切入点,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罪服从监管。一是要认清身份,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是处于矫正期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切行为都必须完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要真心悔罪,珍惜政府给予改造自身的机会,并用自己的切实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家庭。三是要严守社区矫正纪律,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四是要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理表达诉求。公安局凌警官结合公安机关职能,告诫了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应受到的治安处罚措施,并强调了公安机关将会一如既往支持配合好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司法局周副局长通报了近年来我县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而受到书面警告及收监执行的案例,并对社区服刑人员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摆正自身位置,真实认罪、悔罪,积极、主动接受教育矫正。二是服从管理,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矫正规定遵守关于请销假、会客、汇报等规定。三是要把刑期当学期,认真学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教育矫正。四是要引以为戒、痛改前非,汲取经验教训,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五是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当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纠纷时,要冷静处理,切勿冲动,要用合法、理性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周副局长还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积极履行监管责任人职责,积极配合矫正小组开展好帮教工作。
      参加集中宣告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他们一定会悔过自新,认真接受矫正,积极改造思想和行为。其家属、监督人也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管,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塑人生,做一个对社会、对他人有益的人。
本次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入矫宣告仪式是我局县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以来举行的规模相对较大的一次集中宣告仪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不仅让社区服刑人员认清身份,增强服刑意识,也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严肃性,为以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