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司法局:不仅矫正于“行” 更矫正于“心”

日期:2023-10-27 15:02:51来自:社区矫正管理处访问次数: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观念和文明意识,10月24日,永平县司法局博南司法所 、永平县交警大队、永平《缘爱行动》服务中心组织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永平县县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

       在交警的现场指导和社工的引导下,社区矫正对象对驾驶和乘坐非机动车不佩戴头盔、随意停放车辆、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并且走进农贸市场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引导市民安全文明出行。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接受教育”变为“主动参与宣传”,不仅矫正于“形”更矫正于“心”,使社区矫正对象真正认识错误,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参与此次活动意义非凡,不仅是对自己曾经错误行为的反思和悔过,更帮助了自己和他人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今后一定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