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强化社区矫正 助力质量攀升

日期:2024-03-29 09:10:23来自:社区矫正管理处访问次数:

       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梁河县司法局以“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为契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质效。

       一、加大监管力度  严防脱管漏管
       清单管理。定期检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信息化核查记录情况,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报到宣告、请销假制度、日常走访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分类管理。按照三类十八种重点管控对象,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细化悔罪表现、心理状况、矛盾纠纷情况、脱管和再犯罪风险项目,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情况,进行风险等级评估,进行分类管理。

       定时管理。严格执行每日“在矫通”打卡,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级,实行每日分时段打卡定位、每周见面报告、每月书面汇报的监管模式,并通过开展实地查访、谈心谈话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化解不良情绪,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从严管理。对超期报到、不假外出、未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和其他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视情况给予训诫、警告、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等处罚。 

       军训管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队列训练,从思想、行动多方面改造他们,使社区矫正对象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强化其纪律意识,使其自觉接受监管。

       二、注重教育引导  增强法制观念
       开展法律法规教育。采取“线上+线下”教育学习方式,每月确定不同的教育主题,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针对“危险驾驶罪”“电信诈骗”等专题进行学习,通报梁河县社区矫正对象被训诫、被警告、收监执行等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杜绝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发生。

       开展个别教育。针对被训诫、被警告、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从认罪悔罪教育、心理干预教育等方面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沟通教育,使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明白自己的错误。
       三、强化教育帮扶  重树生活信心
       心理帮教。通过“云上心矫”和“在矫通”小程序,线上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行为分析和心理测评,线下通过面谈、宣泄等现场心理干预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疏导。
特定帮教。通过“父母管子女”“妻子管丈夫”等方式,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对家庭有困难、身体有重疾等六类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分类采取措施进行教育帮扶。

       融入帮教。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每月集中学习、参与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村容村貌整治等行动,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强化社会责任感,修复社会关系,帮助矫正对象融入社会。

       救助帮扶。落实社会保险、临时救助、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政策,积极转化消除各类消极因素,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把人文关怀落实到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