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

日期:2020-04-07 17:00:28来自:厅社区矫正管理处访问次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社区矫正在我省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近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组织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方案指出,要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相关部门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增强守法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
        方案要求,要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关于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又要完善教育帮扶的措施方法,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关于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行刑权,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又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注重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任务。同时,方案明确,在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基本内容基础上,重点强化十个方面内容的学习宣传。
        方案提出,我省将今年5月定为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届时将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于今年6月份,邀请专家学者、相关部门领导和一线有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开展针对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地要采取以案释法、矫正对象谈认识、谈体会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教育,把社区矫正法贯彻到2020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活动中。
        方案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要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法治长廊、法治主题公园、车站、广场等法治宣传阵地和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张贴社区矫正宣传图片、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利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推送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推进社区矫正法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努力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度。
        方案强调,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特别是抓好涉及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报请当地政法委,切实把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季度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采取专题学习培训、案件研讨剖析等方式,凝聚各方共识,推动社区矫正法在政法各部门中的贯彻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社区矫正参与单位的沟通协调,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执行的各项衔接准备工作,尤其要与法检公部门协调对接,不断建立完善共商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