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龙陵金桥法律服务所:规范化流程把调解做到群众心坎里

日期:2025-04-02 07:50:24来自:保山司法局访问次数:

2019年9月,龙陵县法院、县司法局将金桥法律服务所确定为首批专门性先行委派调解组织,成立金桥法律服务所诉前多元化调解室,将所内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请为特约调解员,成为名副其实的“审判员”。2024年度,全所共接收县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920件,其中调解成功668件。

主动对接,开源节流

主动和龙陵县人民法院对接协调,将案情相对简单、案情相对清楚且案件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作为先行委派的案件来源突破口,经龙陵县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并登记制作台账统计后,将案件直接先行委派给龙陵县金桥法律服务所诉前多元化调解室,龙陵县金桥法律服务所诉前多元化调解室指定专人制作台账登记后,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具体分配本所属于龙陵县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案件的承办人并有序开展调解工作。

分案流转,做好准备

属于特邀调解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收到所委派的案件后,首先制作《调解流程表》,在该表中列明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接收时间、调解员、记录员、调解时间等相关内容。后对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进行逐一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并找出本案矛盾症结所在,分析案件成因和事实。

沟通协调,分析利弊

分析完案件基本情况后,由属于特邀调解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电话通知案件的被告,告知被告调解员的身份、核实与案件有关的基本事项,告知被告进行先行委派调解的有利之处,比如诉讼费的缴纳、律师费的负担及需要承担的各项法律风险,如被告对案件的起诉金额或诉求无异议,且同意先行委派调解的,由调解员确定具体的调解时间和地点;其次,通知原告方,该案件进行诉前委派调解,经电话联系被告,被告对案件的异议情况及进行诉请委派调解的有利之处,确定调解时间。若双方因路程等相关原因无法到场的,由调解员通过微信、短信及调解平台等任一方式组织调解。

依法调解,定分止争

进行调解时,原、被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场后,首先调解员对先行委派调解的益处进行释明,并再次告知调解员、记录员的身份情况,询问是否同意先行调解。如同意,调解员按照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程序进行调解,第一步:由原告对诉讼内容和证据进行陈述,由被告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发表意见并对证据的认可与否作出表示(反复进行);第二步:由调解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综合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第三步: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则由调解员制作书面《调解笔录》,经各方确认无误后,另行依次制作《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诉前委派回复函》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经各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字捺印或签章予以确认。

调解成功,司法确认

由调解员带领各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龙陵县人民法院对所调处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并经龙陵县人民法院审查后制作《龙陵县人民法院裁定书》对案件调解内容进行审查确认。经法院确认过的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如一方不履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举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更有利于当事人各方矛盾的有效缓和,避免升级至对簿公堂的地步;同时缩短了案件周期和履行期限。

调解结束,客观评价

调解工作结束后,由案件当事人对调解员、书记员的调解工作作出评价,并请当事人对我们的调解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此举一方面是对调处工作的总结和提高调解能力,另一方面也是对案源增加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