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彩云之南的层峦叠嶂间,木老元乡静卧于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境内的“两山三凹”之间,是一个拥有典型立体气候的山区乡。这里滋养着金黄的玉米、青翠的牧草与成群的牛羊,孕育了布朗族等少数民族世代生息的家园,形成了多民族和谐共居、文化交融共生的生动局面。近年来,木老元司法所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摒弃“大水漫灌”的传统模式,创新探索出一条“分类施策、精准滴灌、多元协同、民族融合”的特色普法路径,将法治甘霖精准播撒在玉米垄间、牧场之上、火塘之畔,滋养出淳朴友善的乡风民情,推动矛盾纠纷大幅下降,和谐稳定成为山乡最动人的底色,谱写了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
构建“多元共治”普法体系“精准滴灌”全覆盖
(一)“双语调解”深耕村寨,巧解千家结
司法所精心挑选通晓汉语与布朗语、熟悉民情、德高望重的乡贤、退休干部、法律明白人,组建“双语普法调解队”。他们携带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等宣传资料(累计发放2000余份),深入火塘边、玉米地旁、牧场围栏处。面对夫妻矛盾、彩礼纠纷、土地界至不清、牛羊越界啃苗等常见问题,调解员用乡音乡情解读法律条文,将“冷静期”“共有财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法理融入布朗族传统伦理与调解智慧中。今年以来,调处家事邻里纠纷16起、成功调处15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化”。
(二)“金穗牧场普法站”,护航产业振兴路
紧扣玉米种植、烤烟种植、牛羊养殖等支柱产业,司法所联合农科站、畜牧站,在农忙时节将普法课堂搬到田间地头,组织“田埂普法会”“牧场法治课”。聚焦民法典合同编及农村土地承包法,重点讲解种植养殖购销合同、土地流转协议的规范签订、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结合实例剖析“口头约定风险”“斤两争议”“拖欠货款”等常见陷阱,同步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内容。涉农涉牧合同纠纷显著下降,农户纷纷表示:“签合同前听听法,心里踏实有底气!”
(三)“秘境护苗联盟”聚合力,筑牢假期安全网
针对寒暑假山区未成年人监管空窗期,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检察院及“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组建“秘境护苗普法联盟”。假期伊始,举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活动(暑假4场,覆盖100余人次),通过课堂问答、案例讲解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点强调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网络安全、远离毒品等知识。“五老”人员发挥余热,用鲜活语言讲述红色故事,传承革命精神,筑牢青少年思想防线。
(四)“特殊人群关爱行”,法理情暖归正途
司法所联合村委会,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入户精准普法+暖心帮扶”。普法内容聚焦其易涉风险点,深入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等条款,结合本地案例解析刑法中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常见罪名的构成与后果。普法过程注重人文关怀,同步了解其生活困难、就业需求,链接技能培训、就业信息、低保救助等资源。
(五)“法惠营商”送法上门,优化环境促发展
面向辖区小微企业主、合作社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司法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重点宣讲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优惠政策、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年报公示义务、食品安全法操作规范、产品质量责任等,引导企业依法纳税、规范经营、诚信立业,为乡村经济健康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六)“先锋学法”强根基,模范带头树标杆
司法所将法治教育深度融入基层组织建设,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开设“法治必修课”1次,系统学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公民权利义务,深入学习公务员法、监察法、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在周例会上常态化学习,强化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干部职工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行者和示范者。
深植布朗沃土 普法彰显“秘境风情”
(一)语言桥梁:双语普法消隔阂
司法所坚持双语普法,确保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的布朗族群众无障碍获取法律知识。布朗族干部、调解员熟练运用布朗语阐释法理,消除语言障碍,让法治声音传遍村村寨寨。
(二)文化融合:传统与现代相辉映
司法所巧妙挖掘布朗族文化中的和谐元素,如“信守诺言”契合民法典合同编、“尊老睦邻”契合赡养相邻关系、“敬畏山林”契合森林法,将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法治理念相融合,将法律知识改编成朗朗上口的谚语、小故事,在“神刀节”等民族节庆、村寨聚会中传唱讲述,让普法更具亲和力与生命力。
(三)场景浸润:法治融入日常生活
司法所推动“火塘夜话”普法、“村规民约”修订协商融入布朗族议事传统,“法宣栏”设计点缀民族特色图案,使法治宣传自然地嵌入玉米晒场、牧场边会、民族节庆等生活场景,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法治认同感。
成效显著:数字见证和谐 共同体意识根深蒂固
(一)“遇事找法”蔚然成风
群众法律意识显著提升,“信访不信法”观念大幅扭转。越来越多村民在权益受损或遇纠纷时,首选咨询法律明白人、村委会或司法所,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司法所年均接待法律咨询量、委托调解、申请法律援助数量稳步上升。
(二)基层治理效能倍增
民风更加淳朴友善,邻里互助回归常态。近三年,全乡矛盾纠纷年均未超过30件,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尤以土地、牲畜引发的)大幅下降。命案连续13年保持“零发生”。
(三)民族团结根基更牢
精准有效的双语普法与民族特色普法,极大增强了布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各族群众在共同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过程中,加深了相互理解与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践中得到有力铸牢。村规民约修订中,群众参与率高达98%。
木老元司法所的实践生动证明,普法工作唯有紧贴地气、精准施策、尊重差异、多元共治,才能真正打通法治精神抵达人心的“最后一公里”。这阵拂过布朗秘境的“金穗法雨”,不仅是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善治的鲜活样本,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以法治之力浇灌民族团结之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壮美诗篇。在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上,法治的种子已在“两山三凹”间生根发芽,和谐之树正结出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