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 念好“实”字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日期:2025-10-16 02:39:59来自: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访问次数:

云南省司法厅紧紧扣住“依法行政”这个关键词,立足职能职责,通过持续完善监督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方式等举措,不断夯实执法监督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起到的“把关”作用,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压舱石”作用得到有效释放。

完善监督制度

为答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抓不住、抓不准、抓不实”这张问卷,云南省司法厅坚持念好“实”字诀,通过统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组织体系、理顺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等举措,着力实现以制度保障促规范运行、以体系建设促全域覆盖,切实解决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不健全、机制不顺畅、职责不明确等实际问题。

“截至目前,我省制定了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法制督察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出台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文件,编制了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统一了常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等,层级分明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体系基本形成。”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刘纯表示,全省省州(市)县(区)三级146个司法行政部门共单独设置行政执法监督处(科、股)81个,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98名,143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实现履行协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职责;600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共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2526个、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6233人(其中专职813人),“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的行政执法监督组织体系基本建立。

此外,通过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复议监督、法治督察衔接配合的“内部协同”;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等为抓手,统筹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条块协同”;指导有关州(市)和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机制的“外部联动”等多维度工作举措,促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更加具象化。

落实监督责任

为扎实开展执法常态化监督,云南省司法厅综合运用案卷评查、工作情况检查、案例指导等形式,对全省范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2024年全省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4.6万余卷,并通过交叉抽查确保评查质量,总结梳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既注重个案整改,又注重类案规范,以案卷评查倒逼行政执法质量提升。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向全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制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发布行政执法10件优秀和10件不合格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提升监督权威。

结合办好2025年云南省10件惠企实事之一的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云南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从源头管控、检查实施、检查保障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举措,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扫码入企”,对多头检查、高频次检查等行为进行预警监督等,为全省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供明晰指引。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部署全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主抓、司法行政部门统筹、业务主管部门协同的原则,通过案卷评查、明察暗访、个案监督等形式,全面排查和纠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在这一系列有效举措的推动下,全省各职能部门立足本职本责,以优化涉企行政执法为抓手,相继出台各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10余家省级部门编制了“减免责清单”,大部分省级部门已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创新监督方式

云南省不断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让行政执法能见度与透明度日益提高。全省20余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内容涵盖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等。云南省司法厅牵头组建由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律师、法学专家等组成的讲师团,为各地提供优质师资支持。

此外,云南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创新打造“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全流程网上运行、全过程留痕。该平台已汇聚行政执法数据1374万余条,上传司法部1142万余条。强化执法保障,逐步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探索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调用机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实现全省执法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