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司法局推行村级社区矫正“心灵驿站”和安置帮教工作室

日期:2017-11-14 16:26:21来自: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逐步形成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弥勒市司法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经过方考察,在竹园镇花园村委会等3个村委会率先试点推行村级社区矫正“心灵驿站”和安置帮教工作室,现已挂牌成立的花园村、龙潭村、土桥村3个村级社区矫正“心灵驿站”和安置帮教工作室的制度、职责,人员配备均已完成,目前已正常开展工作。

 

村级社区矫正“心灵驿站”和安置帮教工作室人员由村委会主任、调解主任、治保主任和妇代主任组成,招募本村热心人士、法律爱好者作为志愿者等组成,主要职责是利用本村本土人的优势,协助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管理和帮教;定期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教育;定期不定期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安排专人定期与司法所对接,向司法所反馈工作推进情况,司法所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矫正方案进行调整;司法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指导。此外,“心灵驿站”和安置帮教工作室还要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资料,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情况有痕迹记录。

 

竹园镇花园村委会等3家村级社区矫正“心灵驿站”和安置帮教工作室是弥勒市司法局今年的一项创新工作,试点取得成效后,将在弥勒全市范围内推广,这些模式的推广,将大大降低“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对维护社会治安,构建和谐稳定的弥勒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