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新去处!“家门口”有了法治小广场

日期:2021-10-19 10:40:20来自:转自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访问次数:

为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让群众“出门有法、抬头见法、说理用法、办事循法”,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我省各州市司法局在各乡村建设法治小广场,让群众在“家门口、村里头”就能感受到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大理州祥云县




祥云县司法局聚焦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先后在刘厂镇松梅村建成法治文化长廊一个、在刘厂镇王家庄社区建成法治文化小广场一个。

松梅村法治文化长廊紧紧围绕法治宣传、乡村振兴、基层文化三个方面,以便民、通俗、实用、易懂为原则进行建设。


王家庄社区法治文化小广场主要以法治宣传栏、法治小知识、法治文化三个模块进行建设。设计和建设紧密结合王家庄社区的历史文化特色、乡村振兴发展需要、民族团结进步等,用道德和法治文化作为整个法治文化广场的主题。



通过在农村基层打造不同形式但贴合农村普法需要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给群众提供了一个学法明理、寓教于乐的好场所。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




勐腊县在勐腊镇曼龙代村民委员会、勐伴镇回落村民委员会完成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村级法治文化阵地以宣传宪法为主要目标,涵盖宪法修正案、民法典、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绿色发展、村规民约等法治元素的展板8个,法治宣传标识牌10个,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


通过打造村级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

      (文章转自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