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报送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函

日期:2019-08-20 11:39:16来自:立法一处访问次数:


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做好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贯彻先急后缓、慎立多修、少而精的原则,突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精选项目,加大立法统筹协调力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省人民政府2020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分为力争年内完成项目(一档)、预备项目(二档)。

(二)报送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部门应当认真填写《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立项建议表》(见附件),对提出立法项目的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说明。近期将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计划列入打包修改的项目不填写该立项建议表。

(三)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要依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结合立法后评估的成果,以及地方性法规清理意见。报送的政府规章建议项目,要注意与2019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进行衔接,进行重点研究,说明与相关省级部门的协调沟通情况。

(四)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经省司法厅汇总研究并经立项论证后,由省司法厅统一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五)报送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部门,请于2019年10月1日前将报送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报告和立项建议书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送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至3520920176@qq.com。立项建议表请登录云南省司法厅官网(http://sft.y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对有关部门报送的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结合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情况,经省司法厅汇总研究、统筹考虑、综合协调,对拟列入立法计划一档的项目分别组织立项论证并与省人大2020年立法计划相衔接后,再拟订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执行。

 

附件: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立项建议表

 

                                  云南省司法厅

2019年8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廖津  0871-64199893)

 


附: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立项建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