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 58件立法项目列入规划

日期:2024-02-18 15:19:49来自:云南人大网访问次数:

2023年9月,《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下简称《立法规划》)公布,58件立法项目被列入规划。

 《立法规划》是对未来五年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对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紧扣云南“三个定位”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安排立法项目。

《立法规划》自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历经公开征集、梳理汇总、逐项论证、反复协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立改废并举、慎立多修,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兼顾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最终确定了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32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26件,以及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共三类立法规划项目。

    围绕高质量发展立法,将制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口岸服务、滇中新区、电力发展、滇中引水工程保护管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和修改旅游条例等列入了规划;围绕惠民立法,将制定医疗保障、养老服务、食品安全条例及修改全民健身、残疾人保障条例等列入了规划;围绕生态环保立法,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修改湿地保护、牛栏江保护条例等列入了规划;围绕弘德立法,将制定志愿服务、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及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等列入了规划;围绕新兴领域立法,将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列入了规划;围绕涉外领域立法,将修改边境管理条例和制定口岸服务、华侨权益保护等列入了规划。在规划一、二类项目中,修改和废止项目共32件,占55%。

此外,因《立法规划》是指导性规划,为了给实施过程中的必要调整预留空间,《立法规划》明确,因党和国家出台重大改革决策部署、上位法立改废或省委有要求、地方性法规清理评估及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及时制定、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的,按照地方性法规立项论证程序,在年度立法计划中适时安排。(杨海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