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免去和梅等18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日期:2025-10-22 17:57:11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云司通〔2025〕41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免去和梅等18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昆明市、昭通市、普洱市、临沧市、红河州、大理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孙刚等8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5〕57号),决定免去和梅等18人公证员职务,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人员名单如下:

和  梅  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

庞慧敏  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

施  远  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

孙稚滨  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

毛晓东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庄秋莲  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

凌育智  云南省水富市公证处

何家乐  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

杨毅龙  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

张茂红  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证处

赵玲娜  云南省红河州和信公证处

李晓竹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证处

崔  希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证处

常艳萍  云南省红河县公证处

李崇芳  云南省红河县公证处

杨  婕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

施力源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

王晓燕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诏公证处

 

附件:司法部关于免去孙刚等8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云南省司法厅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司法部关于免去孙刚等8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