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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31 15:04:23 浏览次数:

    民盟云南省委:    
    省政协第209号《关于杜绝校园暴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社会环境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分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民盟云南省委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几年来,省司法厅坚持把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法律保障。对于提案的建议,我们拟结合我省“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高宣传实效,从2016年开始,省司法厅拟用五年的时间在全省129个县(市、区)普遍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016年4月申报的第一批25个县市区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目前已按照建设参考标准基本完成建设。其中9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已投入使用,基地建有多媒体教室、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展览室、图书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司法局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组织学生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至今共接待参观者18000余人次,参观者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等。基地已成为县(市、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门场所和重要平台,在青少年学生中掀起了一股学法热潮,基地集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为一体,通过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使青少年学生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激发了学生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兴趣,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受到了学生、家长、老师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第二批25个县(市、区)已经按计划启动,省司法厅还计划全力打造一至两个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起到指导全省、辐射全省的作用。通过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拓展全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空间和领域,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我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开创出一个全新的局面。
    二是继续积极配合教育、公安、共青团等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抓住青少年法治宣传特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有声势、有重点、讲实效,扩大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12•4期间各地司法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由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活动期间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上一堂宪法课,并通过悬挂法治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做到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同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开展“法律与我同行”、“小手拉大手”、法治征文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青少年传播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是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新要求。省司法厅与云南电视台联合开办《法治在线—以案释法》节目,云南广播电台、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法制网(法制日报社的网站)、云南网、云南普法微信平台等其他六大平台实行联播联报。2016年云南电视台分别录播了以预防未成年人吸毒为专题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为专题的两期《法治在线—以案释法》电视访谈节目。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分析未成年人吸毒、违法犯罪的原因,介绍预防措施。同时,我厅将协调组织云南省律师协会妇女权益及未成年人保护业务研究委员会整理编写我省近年来实际发生在我省的真实校园暴力案例,并推荐办理过相关案件的或有相关实务经验的律师参与,采用“以案宣法”的创新模式,灵活多样地将法治宣传纳入寓教于乐的纷围中实施。今后我们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的原则,利用新媒体平台继续开展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专题教育活动。
 

                                

  云南省司法厅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