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

政府信息公开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31 17:42:30 浏览次数:

省教育厅:

省政协第149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省司法厅坚持把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法律保障。对于提案中的几点相关建议,我们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七五’普法规划,在中小学独立开设法制教育课,并把它纳入教学计划,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的建议:在2016年制定的全省“七五”普法规划中,将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的重点对象之一。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加强高等院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2017年度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把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法〔2016〕13号),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并督促实施。

    二、关于“完善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教材”的建议:按照年初省委依法治省办下发的《云南省2017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云治省〔2017〕3号)的要求,我们将逐年实施“学法手册”工程,目前已经着手组织专家编印《青少年学法手册》,作为全省青少年基本守法指南和行为指南读本。

    三、关于“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配备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的建议: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将法制副校长工作作为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制的重要举措。现在我省大部分地区都在《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方案》中,把配备法制副校长且每年上法制课作为对各县区司法局的考核内容,在全省“七五”普法规划中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同时,我厅将根据需要协调安排云南省律师协会妇女权益及未成年人保护业务研究委员会与有关中小学校建立常规联系,并从有相关授课经验或有相关实务经验的律师中推荐法治宣传教育兼职教师。

    四、关于“学校与司法部门建立常规联系渠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的建议: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高宣传实效,从2016年开始,省司法厅拟用五年的时间在全省129个县(市、区)普遍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016年4月申报的第一批25个县市区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目前已按照建设参考标准基本完成建设。其中9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已投入使用,基地建有多媒体教室、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展览室、图书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司法局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组织学生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至今共接待参观者18000余人次,参观者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等。基地已成为县(市、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门场所和重要平台,在青少年学生中掀起了一股学法热潮,基地集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为一体,通过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使青少年学生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激发了学生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兴趣,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受到了学生、家长、老师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第二批25个县(市、区)已经按计划启动,省司法厅还计划全力打造一至两个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起到指导全省、辐射全省的作用。通过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拓展全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空间和领域,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我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开创出一个全新的局面。此外,我们还将继续积极配合教育、公安、共青团等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抓住青少年法治宣传特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有声势、有重点、讲实效,扩大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12·4期间各地司法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由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活动期间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上一堂宪法课,并通过悬挂法治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做到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同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开展“法律与我同行”、“小手拉大手”、法治征文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青少年传播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云南省司法厅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