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日期:2020-06-22 09:09:11来自:厅社区矫正管理处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加强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要求,促进形成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云南省近日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下称“委员会”)

委员会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司法厅厅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委员会设办公室在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司法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厅长兼任。负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规划、有关政策、工作制度和工作任务;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牵头抓好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分别由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确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