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召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0-06-28 15:07:56来自:厅社区矫正管理处访问次数:

6月28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新闻发布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发布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蔡祥荣主持。

新闻发布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云南省从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智能化工作局面。截至目前,全省共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8万人,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全国平均数以下。

社区矫正法颁布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纳入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以案释法专题片、录制电视访谈节目、制作宣传手册、挂图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全面普及社区矫正法律知识;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座谈研讨、学习交流、知识竞赛等方式,让各参与部门准确理解法律,正确执行法律;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观看、集中考试、集中学习、集中承诺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制观念;通过开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专项调研活动,以问题为导向,全面了解全省工作相关情况,为配套制度的立改废释做好准备;通过成立云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统筹协调机制。6月24日,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会全体会议,就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了全面安排部署。

下一步,云南省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云南省情,全面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云南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

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就社区矫正对象如何监管,如何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如何加强工作监督和协调配合等方面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监狱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驻滇、香港驻滇和云南省各新闻媒体应邀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