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赴德宏等地调研公证改革工作

日期:2020-07-23 15:20:08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为切实推动全省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7月8日至13日,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有关人员和我省公证专家组成两个调研工作组,在全省重点选取昆明、昭通等7个州(市)开展公证改革调研工作。

本次调研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征集意见等方式,重点调研州、市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公证队伍发展现状,特别是过渡期满将出现无人处、一人处情况;辖区内公证机构设立办证点、服务窗口情况;听取了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意见建议,为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和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调研组对州、市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和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政治引领抓改革。要加强党建工作在合作制改革和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中的全规范、全统领作用,明确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是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第一责任人,改革工作必须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确保改革工作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自始在高起点上规范运行。二是统筹协调抓改革。要严把设立关、审核关,依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人员素质、服务水平、监管能力和外部条件等因素,协调理顺各种关系,与人社、编办、档案管理、财政、国资等部门协调做好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过程中人员安置及身份转换、档案管理、资产清算及处置、法律责任承接、党组织关系转移、原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等工作。三是齐头并进促发展。要改出路子,改出成效,改出方向,做到合作制改革和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两项改革任务相融合相促进,从根本上解决全省公证需求供给不平衡问题,促进公证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证服务,提高公证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