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日期:2019-09-09 14:26:38来自:访问次数:

按照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经省司法厅审查、论证、协调、修改后,经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8月30日阮成发省长签署议案正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订草案共6章51条,对现行条例条文修改34条,增加9条,删减3条。修订草案严格对标国家近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上位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契合新形势下阳宗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阳宗海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加大对阳宗海的保护、治理和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修改后草案的体例结构更加完善,更具科学性与操作性,对我省坚决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改善提升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