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获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日期:2020-07-30 09:08:30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2020年7月,省司法厅对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7月15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作出“很好。这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望继续做细做实,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批示。7月19日,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任军号作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对法律援助多次进行研究,司法厅此项工作成绩显著,望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的肯定批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示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近年来,省司法厅严格按照《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经过不断的探索、创新与实践,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一是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城镇和乡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都有所放宽;对农民工、军人军属等15类特殊人群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全省基本实现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二是法律援助范围逐步扩大。工伤、交通、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已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法律援助事项已扩大到32项,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人群覆盖面已超过2000万人。三是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更加紧密。已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社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组织为补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四是法律援助申请及获得更加便捷。群众可以通过全省15923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已开通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微信端的“云南掌上12348”、PC端的“12348云南法网”以及设置各地的1300台“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一键”自助获得法律援助。同时,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值班律师考勤管理、案件电子化归档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实现“线上办”。五是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动态监控机制、专家评估机制“三项机制”,通过网络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开庭旁听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六是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不断提高。有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创新”的宣传模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援助知识、典型案例和办事指南,持续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面和知晓率。参与人数、点击率和关注量已超过500万人次,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城已达到60%,乡村知晓率达到47%。七是法律援助主动参与各类专项工作。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派律师办理扫黑除恶类案件;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和申请事项,直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打击跨境犯罪专项工作,法律援助受援人扩大到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服务非法集资工作,为非法集资受害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2016年至今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9045件(其中刑事案件85147件,民事案件143599件),提供法律咨询794797人次,为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3亿元。

下一步工作中,省司法厅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贫弱群众;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新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督促州、市、县、区政府足额预算拨付法律援助经费;持续加大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工作力度,以“三台融合”工作为着力点,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向现代网络科技技术要生产力,缓解经费不足、人少案多的矛盾;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帮扶与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我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