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暨省级法制督察培训

日期:2020-09-18 15:21:23来自: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访问次数:

为了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和素质,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司法厅于2020年9月16-18日,在昆明举办了2020年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暨省级法制督察培训班,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网上考试工作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进行了培训,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督察人员,16个州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共计140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军同志出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并对下一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对于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维护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

针对当前和下步工作,会议要求,一是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和全面落实,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纵深推进,将工作重点放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全面落实;二是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是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五支队伍”综合执法改革,推进10个经济发达镇和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打下基础;四是抓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的调整,及时建立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已经建立基准制度的要及时修订完善,没有建立的要及时建立;六是充分运用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七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