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出台

日期:2022-01-21 17:14:06来自:厅社区矫正管理处访问次数: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由总体要求、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力量建设、工作基础和保障措施6个部分组成。

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技术先进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科学完备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构建组织领导有力、机构设置健全、经费保障到位、场所设施完备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到2025年实现监管水平和教育质量较大提升,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持续控制在较低水平。

监督管理方面。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对严格落实矫正对象衔接、审批、考核奖惩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强化日常管理。通过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及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常态化推进社区矫正领域扫黑除恶、加强涉边社区矫正工作等措施,确保社区矫正领域持续安全稳定。

教育帮扶方面。明确各部门职能,强化综合施策,全面运用思想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等手段和方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推动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依法为矫正对象提供就学就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相关帮扶,促使其安心接受矫正。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其他社会服务方式,将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非执法类工作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多措并举提高教育帮扶的能力水平。

力量建设方面。明确各地要在用好用活司法行政系统专业队伍力量的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具有相应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者,辅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优势作用,在城乡矫正对象人数较多、相对集中的村(社区),根据需要设置兼职社区矫正工作专干,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工作基础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配齐配强业务装备,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制度规范,深入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运用,加强政法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切实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场所装备、制度规范和信息技术支撑。

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措施,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统筹研究解决机构队伍、场所设施、经费保障等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省级财政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要经费给予补助,标准为每监管1名矫正对象每年补助1000元。州、县两级政府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配套政策,《意见》制定出台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将云南社区矫正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效,上升为政策措施的创新成果,对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推进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效维护边境地区安全,促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