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坚持“一二三”工作法 做好春运期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日期:2024-03-08 12:44:00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春运期间,我省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不断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春运节前返乡和节后返岗时段,采用“一二三”工作法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发挥法律援助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

一、用心用情“一次办好”

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畅通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重点发挥产业园区新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利用地处农民工聚集地优势,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提供便利。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相关规范规定,加强指导监督,将案件质量视为“生命线”,确保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质效。各地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云南掌上12348”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等作为全面拓宽法律咨询服务的渠道,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及时有效法律咨询,并建立工单线上流转办理。春运期间,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访问量达20.1万人次,提供智能法律咨询1810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8143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电话39502通,其中,为外出务工人员解答法律问题1800余通;实体平台办理涉农民工法律咨询及代书300余件。

二、注意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精准服务重点群体。聚焦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需求,落实法律援助法中关于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相关规定;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情况,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春运期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万余件,其中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09件。

二是把握宣传重点。在春节返乡、节后返岗、密集举办招聘活动等重要节点和驻点交通站场、园区、社区、招聘现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法治宣传。宣传内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以案释法和现场提供咨询相结合,全面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深化健全“三个联动”

一是工作机制联动。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和援调对接工作机制,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二是开展活动联动。统筹开展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各项服务行动,有针对性地深化法律服务,全面保障农民工相关权益。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司法局强化与人社、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密切沟通、同向发力,共同维护好农民工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强化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力度,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方面新规定,深入开展农民工维权法治宣传工作,持续为外出务工人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