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制定法律援助惠民实事实施方案

日期:2025-03-14 06:30:35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2025年,云南省政府将“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作为10件惠民实事之一,并确定了“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万件”的年度目标。为做好此项工作,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并印发《云南省司法厅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一是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推动《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工作,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以省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认定低收入人口的标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并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二是扩大法律援助服务事项。在原有法律援助事项的基础上,开展行政复议和申诉、再审法律援助流程工作及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诉或者再审案件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提升法律援助办理效率。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一站式”服务,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受理审批时限。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省通办”,实行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12348云南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云南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功能,升级系统平台,在实现全省依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网上预约、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的同时,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免费热线咨询和智能法律咨询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要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以及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水平。各地根据实际建立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组建法律援助专家库,协助论证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具有影响力的公益事项,参与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研讨、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等工作。

二是完善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发挥内部监督和第三方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案件指派机制,加强对办案的跟踪指导,严格监管案件各个办理环节。提高案件结案率,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工作,强化质量监管结果运用,合理分配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完善事后回访机制和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回访办案机关、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承办人员的意见建议,助推法律援助机构提质增效。

《实施方案》强调,优化服务特殊困难群体方式

对不同的服务群体,从优化服务方式的“小切口”入手,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针对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安心行动”,重点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精准法律援助。

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提供“三优一上门服务”举措: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提供上门服务。

针对退役军人、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四个优先”举措: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开展“法援护苗”行动,对因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的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核查。实行“一援到底”原则,对未成年人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

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力度,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法治意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指出,要强化法律援助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司法厅将协调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用于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作,主要用于直接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提升12348云南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质量,进行热线系统改造,支持试点地区开展法律援助试点等工作。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形成多元化法律援助服务格局。鼓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鼓励高校法学院系师生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捐赠法律援助资金,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州(市)司法局要根据本地区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合理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依托已经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网络,整合资源,组织各种法律服务队伍参与到惠民实事中,确保目标任务全部实现,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