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启动我省首次全省统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工作

日期:2019-12-26 08:51:34来自: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访问次数:

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的规定,由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工作。

通过考试合格和实习鉴定,核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我省广大的农村地区执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既是贯彻落实习“近”“余”语义重复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两快、两全”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十二字目标要求的具体举措,将有利于弥补我省农村地区律师资源匮乏的现实缺陷,有利于提高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考察和调研,在充分借鉴外省市开展此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云南省司法厅创新了“两种方式结合”的考试方法,即:一是充分利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结果,采用降分录取,免试通过考试;二是组织全省统一的执业核准考试。

2019年12月24日,云南省司法厅政务外网和云南省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了考试公告,正式启动我省首次全省统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工作,公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仅一天云南省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浏览点击率已经高达100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