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日期:2019-12-27 17:08:37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2019年12月24日,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昆明召开。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理事李云生为基金会秘书长,增选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副主任杨江红为基金会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任务》;讨论、修改,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公益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人事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三个内部管理制度,并表决通过了成立基金会公益项目领导小组及专家顾问团等其他相关事宜。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对2019年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新的要求:一是要使用好基金会这个平台,着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二是着重做好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工作。三是加强基金会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四是加强信息公开,扩大宣传覆盖面。五是注重内部挖掘,加强理事单位联动,开发符合基层要求的法律援助项目。六是加大学习借鉴力度,吸取省内外基金会好的经验和做法,延伸工作领域。

2019年以来,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一是积极做好资金募集和使用工作。共募集资金1000万元,并投入资金1260万采购了1000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部署到全省16个州市、88个贫困县、476个贫困乡,为全省偏远贫困地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法律服务。二是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审核评查工作。共审核通过法律援助案件1776件,累计受援人数1944人,挽回经济损失556万元。三是积极开展云南省“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云南大学生志愿者项目。在全省招募42名大学生志愿者在42个县区项目点展开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工作。四是组织开展“云南省首届寻找法援好人”活动。对法律援助工作开展20年来涌现出来的20名“法援好人”进行了省级表彰。